佳发教育(300559):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7:15:48 中财网
原标题:佳发教育: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教育 公告编号:2024-020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2,563,684股不
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权益分派
除权前总股本-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0×分配比例,即
(399,514,567-2,563,684)÷10×1.5=59,542,632.45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除权前总股本
计算的每 10股派息(含税)=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
10=59,542,632.45÷399,514,567×10=1.490374元。

4、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
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
记日股票收盘价-按除权前总股本计算每股现金红利。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9,514,567股扣除公
司回购股份 2,563,684股后的 396,950,8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现金红利1.5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
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99,514,567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2,563,684股后的396,950,883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00000元(含税)。

本次向股东派送的现金分红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5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2024年5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2*****808袁斌
202*****788凌云
302*****683陈大强
408*****999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6日至登记日:2024
年5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2,563,684股不享
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权益分派除
权前总股本-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0×分配比例,即
(399,514,567-2,563,684)÷10×1.5= 59,542,632.45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除权前总股本计算
的每 10股派息(含税)=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10=
59,542,632.45÷399,514,567×10=1.490374元。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
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
日股票收盘价-按除权前总股本计算每股现金红利。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188号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阴彩宾
咨询电话:028-65293708
传真电话:028-85925610
八、备查文件
1、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2、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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