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成长混合 (162201): 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原标题:宏利成长混合 : 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期 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3年2月13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21号文批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03年4月25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若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本基金的未来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年 4月 25日,有关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4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4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8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关服务机构…………………………………………………………22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基金间转换………………………………52 七、基金的投资……………………………………………………………60 八、基金的业绩……………………………………………………………76 九、基金的财产……………………………………………………………82 十、基金资产的估值………………………………………………………83 十一、基金的收益和分配…………………………………………………89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89 十三、基金的会计与审计…………………………………………………91 十四、基金的信息披露……………………………………………………92 十五、风险揭示……………………………………………………………92 十六、基金的终止与清算…………………………………………………97 十七、基金合同内容摘要…………………………………………………99 十八、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2 十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8 二十、其他应披露事项……………………………………………………119 二十一、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23 二十二、备查文件…………………………………………………………123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宏利系列基金或本系列基金:指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同构成的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行业类别证券投资基金 宏利成长:指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宏利周期:指宏利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宏利稳定:指宏利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系列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证券法》:指2005年10月27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管理办法》:指 2014年 7月 7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 2014年 8月 8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年 8月 28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2017年8月31日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发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系列基金某行业类别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招募说明书:指《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招募说明书:指本系列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文件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各行业类别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本系列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本系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系列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指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指本系列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基金交易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系列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系列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代销机构:指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规定的条件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销售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系列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直销机构:指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法或依本系列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2003年4月25日 基金的终止日:指本系列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本系列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的日期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存续期:指本系列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间转换或其他业务的申请日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指在本系列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在本系列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本系列基金某只行业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系列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间转换:指本系列基金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持有本系列基金某只行业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申请,在本系列基金范围内将其持有的某只行业类别基金份额转换为其它行业类别基金份额或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行为 巨额赎回:指基金单个开放日,某只行业类别基金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包括基金间转换导致的该只行业类别基金减少的份额)扣除申购份额和其它行业类别基金转换为该基金份额后的总余额超过上一日该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投资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基金收益:指某只行业类别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某只行业类别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某只行业类别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该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宏利系列基金的基金份额及其变更情况的账户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的事件或因素,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变更;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自然或人为破坏造成的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战争或动乱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02年6月6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法定代表人:高贵鑫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联系人:杨喆 联系电话:010-66577778 注册资本:一亿八千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宏利投资管理(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51%;宏利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截至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宏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京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宏利交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宏利金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宏利绩优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泽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宏利印度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宏利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消费行业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泰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宏利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乐盈 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高研发创新 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宏利新兴景气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景气智选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昇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宏利闽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悠享养老目标日期 2030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宏利添盈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医药健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六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金旭女士,董事长,北京大学及美国纽约大学硕士研究生。1993年7月至2001年11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2001年11月至2004年7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06年1月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5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07年5月至2014年12月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22年1月先后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或副董事长。 2022年1月至2022年10月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巡视员。2022年11月加入宏利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现任中国区财富及资产管理主席及宏利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22年12月23日起任公司董事长。 高贵鑫先生,董事。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分获学士、硕士学位。2000年10月加入华夏基金任高级经理等职;2006年3月加入大成基金,历任副总监、总监等职;2012年3月加入国泰基金任公司执委会委员、总经理助理等职;2015年4月加入大成基金任公司执委会委员、总经理助理等职;2020年 1月加入渤海银行任总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等职;2021年11月加入方正证券,任资管分公司总经理等职。2022年12月加入公司,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兼首席信息官兼财务负责人。 杜汶高先生,董事。毕业于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持有数学及管理科学学士学位,现为宏利投资管理(亚洲)总裁兼亚洲区主管及宏利投资管理(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宏利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掌管亚洲(包括日本)的资产管理业务,负责推动宏利在亚洲区内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的不断发展与壮大。出任现职前,杜先生掌管宏利于亚洲区(香港除外)的资产管理业务。2001年至2004年,杜先生驻于波士顿,负责领导机构息差产品的开发工作。 杜先生于2001年加入宏利,之前任职于一家国际评级机构,曾获派驻纽约、伦敦及悉尼担任杠杆融资及资产担保证券等不同部门的主管。杜先生拥有三十多年的资本市场及资产管理经验。 CHAD FOYN先生,董事。毕业于南非大学和夸祖鲁-纳塔尔大学,分别获得会计科学学士和会计硕士学位。2000年1月至2003年3月在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南非及美国)担任审计师,2003年5月至2004年6月在瑞士信贷(英国)担任风险分析师,2004年6月至2006年8月在美林证券(英国)担任副总裁,2008年8月至2019年5月在澳洲联邦银行悉尼分行和香港分行担任执行经理及国际、机构、银行和市场业务首席财务官,2019年5月至2022年6月在宏利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担任亚洲财富与资产管理首席财务官,2022年 7月至今在宏利投资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担任亚洲财富与资产管理首席财务官。 查卡拉·西索瓦先生,独立董事。拥有艾戴克高等商学院(北部)工商管理学士、法国金融分析学院财务分析学位、芝加哥商学院工商管理学硕士等学位。曾担任欧洲联合银行(巴黎)组合经理助理、组合经理,富达管理与研究有限公司(东京)高级分析师,NatWest Securities Asia亚洲运输研究负责人,Credit Lyonnais International Asset Management研究部主管、高级分析师,Comgest远东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及董事。现任Jayu Ltd.负责人。 樸睿波先生,独立董事。拥有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管理学硕士、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金融学博士等学位。曾担任联邦储备系统管理委员会金融经济师,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高级金融经济师,Ennis Knupp & Associates合伙人、研究主管,Martingale资产管理公司(波士顿)董事,Commerz 国际资本管理(CICM)(德国)联合首席执行官/副执行董事,德国商业银行(英国)资产管理部门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实践教授。 陆敏,独立董事。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和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分别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5年7月至1987年6月任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材料系助教,1987年7月至1990年6月任海上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旅游部经理,1994年9月至2000年9月任怡富证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2001年10月至2002年7月任荷兰合作银行上海分行副总裁,2002年8月至2006年4月任荷兰银行资产管理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担任光辉国际上海合伙人,2007年6月至2016年2月任荷宝基金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2016年2月至2017年7月任荷宝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21年6月任瀚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顾问/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担任同济校友基金投资合伙人,同时在其投资的上海百年恺歌广告有限合伙企业担任投资合伙人委派代表。 2、监事成员基本情况 邓嘉明先生,监事。拥有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资讯系统管理学硕士;香港城市大学,仲裁及争议解决学法学硕士学位。1986年-1990年在罗兵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主管,负责审计工作;1990年-1996年在香港证券及期货监察委员会担任中介团体监察科高级经理,负责监察工作;1996年-1999年在大和证券(香港)担任监察及内部核算部主管,负责监察及内部核算工作;1999年-2002年在汇富集团(Kingsway Group)担任监察科董事/业务拓展部董事,负责监察/业务拓展工作;2002年-2003年在Alpha Alliance Group担任营运总监,负责营运管理工作;2004年-2007年在景顺集团(INVESCO)担任监察科董事/业务拓展部董事,负责监察/业务拓展工作;2007年-2008年在荷银投资管理(亚洲)担任大中华区监察、法律及风险管理部门主管,负责监察、法律及风险管理工作;2008年-2013年在德意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监察部主管,负责监察工作;2013年至今在宏利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担任亚洲区财富及资产管理规管部主管,负责监察工作。 薛涛先生,职工监事。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曾就职于北京燕金源置业有限公司。2011年 7月加入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政主管、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助理、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高贵鑫先生,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兼首席信息官兼财务负责人,简历同上。 汪兰英女士,常务副总经理兼任投资总监(权益);毕业于浙江大学与北京大学,分别获得工学学士和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7月至2002年2月曾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部;2002年2月至2013年11月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2013年12月至2016年 7月曾任职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等部门,担任部门负责人;2016年 9月至2020年12月任职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公司首席大类资产配置官(副总经理级);2021年1月至2022年8月,曾任职于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国新新格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总经理;2022年9月加入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起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并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任投资总监(权益)。 刁羽先生,副总经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博士。2007 年 2 月至 2009 年 2 月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自营投资组交易员。2009 年 2 月至 2009 年 6 月任职于浦银安盛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助理。2009 年 6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职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14 年 4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职于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4 年 7 月至 2023年 7月任职于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收投决会委员/投资总监/投资经理、基金经理。2023 年 7 月加入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 9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宋扬先生,副总经理,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法国诺欧商学院,零售管理硕士。2007年 7月至 2010年 5月,分别任职于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嘉讯科博等机构。2010年 6月至 2020年 6月,任职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北京营销中心主管、北京分公司副总监、市场管理部(后更名为零售服务部)总经理。2020年 7月至 2023年 9月,任职于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首席市场官兼市场营销部总监。2023年 11月加入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 1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 3月起兼任深圳分公司负责人。 徐娇女士,督察长,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2011年7月至2013年4月就职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13年4月至2016年4月就职于中国证券业协会任高级主办;2016年4月至2019年6月就职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部门负责人;2019年6月至2021年2月就职于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长;2021年2月加入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2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1)宏利成长基金: 王鹏先生:清华大学工学硕士;2012年7月至2014年3月任职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TMT行业研究员;2014年3月至2015年6月任职于上海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电子行业研究员;2015年6月加入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于研究部,担任TMT行业研究员,现任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9日至今担任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2月28日至今担任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2月28日至今担任宏利高研发创新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10月25日至今担任宏利新兴景气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11月3日至今担任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3月29日至今担任宏利景气智选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12年证券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该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自2003年4月至2005年4月由刘青山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2005年4月起至2008年8月由梁辉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2008年8月起至2010年1月由王勇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2010年1月至2011年5月由李源女士担任基金经理;自2011年4月至2013年5月由梁辉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2011年6月至2015年4月由邓艺颖女士担任基金经理;自2014年11月至2015年6月由陈炜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2015年8月至2017年2月由邓艺颖女士担任基金经理;自2015年5月至2021年2月由周琦凯先生担任基金经理。 (2)宏利周期基金: 庄腾飞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2010年7月加入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于研究部,负责宏观经济、策略研究及金融、地产行业研究,曾先后担任助理研究员、研究员、高级研究员等职务,现任宏观策略投资部副总经理兼首席策略分析师兼基金经理;2019年9月29日至今担任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4年1月3日至今担任宏利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备14年基金从业经验,14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该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自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由曾昭雄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2004年7月至2005年2月由史博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2005年2月至2007年4月由温震宇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2007年3月20日至2008年8月5日,由魏延军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2007年11月至2009年5月,由梁辉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2009年3月至2011年3月,由吴俊峰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2010年3月至2013年7月,由刘金玉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2011年3月至2014年11月,由陈桥宁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2014年11月至2016年7月,由吕越超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2016年6月至2017年9月,由邓艺颖女士担任基金经理;自2017年2月至2020年4月,由赖庆鑫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2020年4月至2024年1月,由张勋先生担任基金经理。 (3)宏利稳定基金: 邱楠宇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金融学硕士;2015年 7月加入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于研究部,先后担任助理研究员、研究员、高级研究员,现任基金经理。2021年12月 29日至今担任宏利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 5月11日至今担任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备9年基金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该基金历任基金经理:自2003年4月至2005年4月由康赛波担任基金经理;自2005年4月至2005年9月由吴剑飞担任基金经理;自2005年9月至2009年6月由李泽刚担任基金经理;自2009年6月至2013年8月由胡涛先生担任基金经理;自2009年12月至2014年1月由焦云女士担任基金经理;自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由陈丹琳女士担任基金经理;自2015年12月至2020年1月由庄腾飞先生担任基金经理;2017年6月至2021年1月由冀楠女士担任基金经理;2020年11月至2023年3月由刘欣先生担任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高贵鑫、常务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权益)汪兰英、李坤元(权益投资部执行总经理)、权益投资部总经理王鹏、研究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基金经理孟杰、宏观策略投资部副总经理兼首席策略分析师兼基金经理庄腾飞、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孙甜、固收研究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蔡熠阳、基金经理李宇璐、基金经理高春梅。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决策事项,可分类为固定收益类事项、权益类事项、其它事项: (1)固定收益类事项由高贵鑫(主任委员)、孙甜、蔡熠阳、李宇璐、高春梅表决。 (2)权益类事项由汪兰英(主任委员)、李坤元、王鹏、孟杰、庄腾飞表决。 (3)其它事项由全体成员参与表决。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基金之间相互投资; (2)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 (3)从事任何形式的证券承销或者从事除证券监管机构允许以外的其他证券自营业务; (4)从事资金拆借业务; (5)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基金投资; (6)将基金财产用于抵押、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7)从事证券信用交易; (8)以基金财产进行房地产投资; (9)从事可能使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10)将基金财产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内部控制的体系结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内部控制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董事会下设合规控制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 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合规控制委员会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营运和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进行全面测量和监控。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分别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内部控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体系,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公司资产和基金资产独立、投资决策独立,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风险控制小组,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方圆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 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通银行连续14年跻身《财富》(FORTUNE)世界500强,营业收入排名第161位;列《银行家》(The Banker)杂志全球千家大银行一级资本排名第9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4.06万亿元。2023年,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927.3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文简称“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任德奇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2020年1月起任本行董事长(其中: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代为履行行长职责)、执行董事,2018年8月至2020年1月任本行副董事长(其中: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执行董事,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本行行长;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03年8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刘珺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刘先生2020年7月起担任本行行长;2016年11月至2020年5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6年11月期间先后兼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9年9月至2014年6月历任中国光大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期间先后兼任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行长、中国光大银行金融市场中心总经理);1993年7月至2009年9月先后在中国光大银行国际业务部、香港代表处、资金部、投行业务部工作。 刘先生2003年于香港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博士学位。 徐铁先生,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徐铁先生2022年4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22年4月任本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00年7月至2014年12月,历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客户经理、保险与养老金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保险保障业务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徐先生2000年于复旦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865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QF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RQDII证券投资资产、QDIE、QDLP和QFLP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托管部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及缓释,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部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部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部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部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被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部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托管部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运营档案管理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部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按规定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1)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anulifefund.com.cn/etrading 支持本公司旗下基金网上直销的银行卡(含第三方支付):中国银行卡、农业银行卡、建设银行卡、交通银行卡、兴业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浦发银行卡和平安银行卡等。 (2)宏利基金微信公众账号:manulifefund_BJ 支持快钱支付及农行快捷支付。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010-66555662 客户服务信箱:[email protected] 名称: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联系人:刘恋 联系电话:010-66577617 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客服电话:4006988888/010-66555662 传真:010-66577760/61 公司网站:www.manulife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客服电话:95599 联系人:张伟 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 (2)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33 联系人:王琳 (3)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客服电话:95566 联系人:刘文霞 银行网站:www.boc.cn (4)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服电话:95588 联系人:杨威 银行网站:www.icbc.com.cn (5)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高天 银行网址:www.bankcomm.com (6)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联系人:肖武侠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7)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季平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8)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s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客户服务热线:95511-3 公司网站:bank.pingan.com (9)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4-4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4-42层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王晓琳 网址:www.citicbank.com (10)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兴业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联系人:李博 网站:www.cib.com.cn (11)名称: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联系人:朱杰霞 客服电话:4001196228 公司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2)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热线:95574 公司网站:www.nbcb.com.cn (13)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客服电话:95541 联系人:王宏 公司网站:www.cbhb.com.cn (14)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黄文娟 客服电话:95594 公司网站:www.bosc.cn (15)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人代表:张金良 联系人员:李雪萍 客服电话:95580 公司网站:www.psbc.com (16)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联系人:郑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7)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霍学文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联系人:盖君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8)名称: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法定代表人:孙利国 联系人:李岩 客户服务热线:4006-960296 公司网站:www.bank-of-tianjin.com (19)名称: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316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316号 法定代表人:陈宏强 联系人:林波 客户服务热线:浙江省96699,上海962699,其他地区(0577)96699公司网站: www.wzbank.cn (20)名称: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主楼28楼01A和04单元、29楼、30楼、33楼01单元、34楼和3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主楼28楼01A单元和02A单元、29楼02单元、30楼01单元、32楼01单元和01B单元、33楼01单元和03单元、34楼01单元及35楼。 法定代表人:林钰华(Yuk Wah LAM) 个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800 830 1880 机构客户服务中心电话:800 820 1268 公司网站:www.citibank.com.cn (21)名称: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116号、128号大华银行大厦三层、五层501室(实际四层)、十三层(实际十二层)、十五层(实际十三层)、十六层(实际十四层)、十七层(实际十五层)、十八层(实际十六层)、十九层(实际十七层)、二十层(实际十八层)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6号、128号大华银行大厦三层、五层 501 室(实际四 层)、十三层(实际十二层)、十五层(实际十三层)、十六层(实际十四层)、 十七层(实际十五层)、十八层(实际十六层)、十九层(实际十七层)、 二十层(实际十八层) 法定代表人:黄一宗 客服电话:400 166 6388 联系人:杨馥溶 公司网站:https://www.uobchina.com.cn (22)名称: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301、1306、1701、1801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301、1306、1701、18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葛甘牛 客服电话:400-820-8988 联系人:吴欣莹 银行网站:www.dbs.com.cn (23)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中国人寿广场A座4层 法定代表人:白涛 联系人:秦泽伟 电话:010-63631539 公司网址:www.e-chinalife.com 客服热线:95519 (24)名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客服电话:0769-961122 联系人:洪晓琳 公司网站:www.drcbank.com (25)名称: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联系人:刘玉晨 客户服务热线:95595 公司网址:www.cebbank.com (26)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客服电话:95521 联系人:黄博铭 公司网站:www.gtja.com (27)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联系人:黄岚 公司网站:www.gf.com.cn (28)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1#楼3层、4层、5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95547 联系人:王虹 公司网站:www.hfzq.com.cn (29)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邮编: 100073 法定代表人:王晟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0)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联系人:金芸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31)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wan Hongyuan Securities Co., Ltd.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联系人:余洁 (32)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网址:www.xy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33)名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层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客服电话:95351 联系人:李欣 公司网站:www.xcsc.com (34)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联系人:郭力铭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35)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金文忠 客服电话:95503 联系人:胡月茹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36)名称: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联系人:王万君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37)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张巍 联系人:金夏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 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38)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服电话:0755-22627723 联系人:王阳 公司网站:www.stock.pingan.com (39)名称: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7号楼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张威 联系人:田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399 网址:www.cctgsc.com.cn (40)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