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盈科技(301067):天健审〔2024〕7-733号-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3—12页 三、资质证书………………………………………………………第13—16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7-733号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盈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显盈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显盈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显盈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显盈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显盈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显盈科技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5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7.58元,共计募集资金64,280.5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148.1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0,132.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0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69.4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8,262.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96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经2021年9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Type-C 信号转换器产品扩产项目和高速高清多功能拓展坞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东显盈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至盈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惠 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变更为“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荔枝城工业区”。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差异金额约277.13万元,该项差异系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超募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 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一) 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经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4,565.76万元及部分自有资金963.76万元,合计5,529.52万 元购买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润众公司)51%股权。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4,565.76万元支付股权收购款,东莞润众已办理资产权属变更登记。 (二) 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生产经营情况 东莞润众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快充充电器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东莞润众公司 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3月末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如下:
(三) 效益贡献情况 东莞润众公司2023年4-12月实现净利润407.82万元;2024年1-3月实现净利润 75.09 万元。 (四) 盈利预测实现以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不涉及盈利预测。承诺方承诺以东莞润众公司2022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94.44万元为基数,2023年度至2025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年复合年增长率大干等于30%,东莞润众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79.86万元。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2021年9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 年10月13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公司2022年8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公司2023年8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均已收回。 (二) 超募资金的使用 经2021年12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和2022年1月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自2022年1月5日起十二个月内可使用超募资金6,9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2023年1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2023年2月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自2023年2月2日起十二个月内可使用超募资金6,9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2023年1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 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800.00万元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截至2024年3月31日,上述追加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已使用完毕。 经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4,565.76万元及部分自有资金963.76万元,合计5,529.52万 元购买东莞润众公司51%股权。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4,565.76万元支付股权收购款,东莞润众已办理资产权属变更登记。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利息收入。经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利息人民币735.23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其他 经2023年1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800.00万元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具体情况如下: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而得,超过100%是因为项目已达到第一年预计销售收入水平 注2:Type-C信号转换器产品扩产项目和高速高清多功能拓展坞建设项目于2023年8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表2023年度已实现效益为 项目2023年9月至12月实现的净利润,效益实现率为项目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实现的净利润年化后除以第一年预计实现净利润而得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超募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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