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水集团(603700):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8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4年 4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选定的信披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针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查询,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4月1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以下25人外,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三、结论 经核查,在筹划和决策本次激励计划的过程中,公司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严格限定知悉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各阶段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进行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核查对象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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