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杰微纤(30081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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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5月09日 16:55:5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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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聚杰微纤: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
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
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聚杰微纤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护湘 | 联系电话:(010)56513000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进 | 联系电话:(010)56513000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次数 | 不适用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11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3年 12月 27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进行了典型财务造假案例分享、监管处
罚案例分享、全面注册制下 IPO撤否项
目的分析与思考,同时讲解了《深圳证券
2 —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等相关规
定。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
1.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
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方面的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7.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与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
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 1.2023年 2月 20日,中国证监会上海
监管局对光大证券出具《关于对光大证
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
监决〔2023〕37号)。光大证券已通过
研究制定新三板挂牌项目遴选标准和
负面清单、全面梳理新三板业务规则体
系要点和新三板存量项目等措施,提高
新三板项目质量,并进一步提升督导工
作质量。
2.2023年 5月 30日,中国证监会江苏
监管对光大证券出具《江苏证监局关于
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 |
| 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71号)。光
大证券已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说明。
光大证券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的现场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相
应核查程序,从多维度多角度对持续督
导相关事项进行全面细致的核查与论
证,及时发现上市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违
规情形,督促并组织上市公司及时整
改,同时向监管机构及时沟通和汇报。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
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2024年 5月 9日 郭护湘
______________ 2024年 5月 9日
张 进
保荐机构: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5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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