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霸股份(603519):立霸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3519)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5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8 议案六 《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9 议案七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4-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0 议案八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 21 议案九 《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3 议案十 《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27 议案十一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 28 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29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年 5月 21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年 5月 21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5月 21日下午 13:30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画溪路 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主持人:董事长宋剑锐先生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参会的嘉宾和现场股东(含代理人)及持有表决权股份情况、宣读会议须知; 三、现场推举除律师外的其他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负责现场监票和计票; 四、宣读会议议案主要内容:
五、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股东发言或提问(相关人员分别回答提问); 六、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七、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律师负责计票、监票、汇总现场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大会每一提案表决情况、表决结果以及每一提案是否获得通过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出具见证意见; 十、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等;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5月 21日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正常有序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正常进行,除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股东进入会场后,请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二、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登记签到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三、股东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四、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时间尽量控制在 5分钟以内),发言时应当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及持股数量。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先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在已经办理发言登记手续的股东发言完毕后,再做出发言。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集中回答股东提问,与本次大会议案无关、预计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进行表决:“同意”、“反对”或“弃权”。对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以及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在计票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本次会议由四名计票、监票人(一名见证律师、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八、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证券部联系,联系电话 0510-68535818。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财务部、证券部等编制了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5月 21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董事会 2023年度工作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 2023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5月 21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24 亿元,同比增长 7.61%,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982.46 万元,同比增长 13.33%,实现扣非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307.30 万元,同比下降 3.4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5月 21日 附:《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附件: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管理层有效执行以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圆满完成了年初经营目标。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决算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全面、公正、严格的审计,并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24 亿元,同比增长 7.61%,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982.46 万元,同比增长 13.33%,实现扣非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307.30 万元,同比下降 3.43%。 根据该审计报告审计结果,现就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底主要财务状况分析: 截至 2023年底,公司总资产 194,786.65万元,比 2022年末的 184,255.53万元增加 5.72%。负债合计 48,780.4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46,006.17万元。 其中实收资本(股本)26,632.78万元,未分配利润 102,676.27万元,资本公积4,513.04万元,盈余公积 13,316.39万元。 其中部分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1)货币资金比上年期末增加 294.39%,主要由于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到账所致; (2)应收票据比上年期末减少 64.18%,主要由于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担保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3)应收账款比上年期末增加 48.31%,主要由于销售增加所致; (4)应收款项融资比上年期末增加 85.60%,主要由于销售增加所致; (5)预付款项比上年期末增加 179.99%,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预付原材料采购货款增加所致; (6)其他应收款比上年期末增加 15706.1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销售人员领用备用金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比上年期末增加 814.5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待抵扣进项税金额增加所致; (8)长期股权投资比上年期末减少 74.96%,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股权出售所致; (9)在建工程比上年期末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在安装设备增加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比上年期末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11)短期借款比上年期末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采购原材料增加所致; (12)交易性金融负债比上年期末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远期结售汇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 (13)合同负债比上年期末减少 40.8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预收销售货款减少所致; (14)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期末增加 62.92%,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员工人数增加所致; (15)应交税费比上年期末增加 65.76%,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值税、所得税增加所致; (16)递延所得税负债比上年期末减少 99.63%,主要由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到账,对应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二、2023年度损益情况分析: (一)2023年损益与 2022年损益对比情况(单位:万元)
(二)损益表项目说明 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24 亿元,同比增长 7.61%,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982.46 万元,同比增长 13.33%,实现扣非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307.30 万元,同比下降 3.43%。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14.3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销售人员差旅费、业务费增加所致;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4.60%,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变动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美元汇率变动影响汇兑损益所致;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4.21%,主要是由于研发材料投入增加所致。 三、2023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1、2023年度每股收益 2.403元,较上年每股 2.120元增加 0.283元。 2、2023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46,006.17万元,每股净资产5.48元。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44.80%,同比减少 9.15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22%,同比减少 2.98个百分点。 4、公司资产负债率 25.04%,比上年减少 5.26个百分点。 5、流动比率为 3.40,速动比率 3.24。 2023年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执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经营目标,加强产品营销及新产品的开发,经过公司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经营目标。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有能力有信心在抓好现有工作基础上,积极寻求拓展新项目,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结合目前国内市场需求、大宗原材料价格、国际物流成本、供应链订单、人民币汇率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预计 2024年营业收入 16.00亿元,比 2023年增长 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822.67万元,比2023年增长 5%。费用、成本维持在稳定当前业务增长的合理范围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5月 21日 附:《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附件: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1、本预算报告是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公司的预算基础上,按合并报表的要求编制。 2、本预算报告的编制基础是:不考虑因宏观经济陷入通胀或通缩等极端情况对公司产生的影响,不考虑收购、重组等因素对公司的影响。 二、2024年经营目标 结合目前国内市场需求、大宗原材料价格、国际物流成本、供应链订单、人民币汇率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预计 2024年营业收入 16.00亿元,比 2023年增长 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822.67万元,比2023年增长 5%。费用、成本维持在稳定当前业务增长的合理范围内。 三、利润预算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销售收入方面,预计 2024公司将继续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努力扩大公司在现有客户中的产品占有份额,积极开拓新客户。 (2)在成本控制方面,公司努力提高产品的成材率,以求进一步降低产品成本。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供应商结构,在保证质量、及时供货的前提下,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3)销售费用增加:预计销售规模及员工工资、运费、出口费相应增加。 (4)研发费用略增:预计新产品开发数量、研发人员薪酬略增。 (5)管理费用略增:预计折旧费业务费略增。 (6)财务费用变动:预计受利息收入、汇兑损益等变动的影响。 (7)投资收益减少:预计公司开展的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收益暂未能实现。 四、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仅为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汇率变化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与公司全体股东分享经营及发展成果,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结合公司盈利水平情况,董事会提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 266,327,839 股扣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所持有的 2,550,096 股后的余额股份数量 263,777,743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 元(含税),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5月 21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分红金额不超过 2024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的前提下,根据实际合理制定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5月 21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4-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 2024-2025 年度经营计划和发展对资金需求的储备,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资金运营能力,2024-2025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 15 亿元,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尚需银行最终审批,且拟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5月 21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津贴 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3年度,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津贴(含税)共计352.00万元。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初步拟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薪酬/津贴(含税)合计为 326.00万元(实际金额以发放时为准),其中独立董事人员津贴为 12万元。董事孙为军先生、董事刘伟先生、监事聂伟虎先生在公司的关联方股东单位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备注提醒:在对董事本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评价或讨论)。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5月 21日 议案九 《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或“大华”)分立并被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或“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北京大华国际、大华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 年 2 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 37 人,注册会计师 1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4,909.9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046.25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9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制造业)家数为 3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 亿元。北京大华国际计提的职业风险金 100 余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0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行政处罚 1次(非在该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吉正山,2013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3 个。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亮,201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惠增强,2001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1 年 6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国际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7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为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酬为 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 20万元。2024年度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酬拟定为 4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拟定为 20万元。 审计收费系按照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4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确定。拟定的 2024年审计收费报价相对于 2023年的收费合计下降了 4.29%。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5 年(2019 年—2023 年),此期间大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大华、北京大华国际友好沟通,公司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北京大华国际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北京大华国际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变更北京大华国际担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5月 21日 议案十 《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确保公司 2024 年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提高公司资产经营效率,根据子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预计 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为 1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子公司立霸贸易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为子公司立霸创投提供总额不超过 1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融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票据等。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5月 21日 议案十一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5月 21日 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公司监事会 2023年度工作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监事会 2023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5月 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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