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华生物(300841):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

时间:2024年05月09日 18:40:38 中财网
原标题:康华生物: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41 证券简称:康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4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振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奥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康集团”)的通知,获悉奥康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和质押业务,王振滔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称是否为 控股股 东或第 一大股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本次解除 质押股份 数量 (股)占其直 接持有 股份比 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王振滔1,525,00010.89%1.13%2024.01.112024.05.08绍兴柯桥 汇金小额 贷款股份 有限公司
奥康集 团730,0004.48%0.54%2024.01.302024.05.08上海青浦 大众小额 贷款股份 有限公司
二、 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 控股股 东或第 一大股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本次质押 股份数量 (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是否 为限 售股是否 为补 充质 押质押起始 日质押到 期日质权人质押 用途
奥康 集团2,255,00013.83%1.67%2024.05.08办理解 除质押 登记手 续之日南太湖 (天津) 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资金 周转 需要
注:本次质押没有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振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奥康集团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 质押股份数 量(股)本次质押后 质押股份数 量(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 结、标记数 量(股)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未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 (股)占未 质押 股份 比例
王振滔14,004,68710.40%13,512,50011,987,50085.60%8.90%0000
奥康集团 有限公司16,305,46812.11%10,705,00012,230,00075.01%9.08%0000
合计30,310,15522.51%24,217,50024,217,50079.90%17.99%0000
注:1、本公告所述限售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2、因上述股东股份质押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其持股数量、股份质押数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振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奥康集团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经超过 50%但未达到 80%。

王振滔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5,692,5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40.65%,占公司总股本的 4.23%;未来一年内到期(包含前述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11,987,5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85.60%,占公司总股本的 8.90%。奥康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9,355,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57.37%,占公司总股本的 6.95%;未来一年内到期(包含前述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9,975,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61.18%,占公司总股本的 7.41%。王振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奥康集团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振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奥康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振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奥康集团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控股股东王振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奥康集团将采取补充质押或提前购回被质押股权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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