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路桥(002628):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会议补充通知

时间:2024年05月09日 19:01:05 中财网
原标题:成都路桥:关于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会议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4-025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会议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9),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 2024年 5月 21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 5月 15日。

公司于 2024年 5月 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关于董事长、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鉴于上述议案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已定于 2024年 5月 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为提高事项审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00%的股份)于 2024年 5月 8日以书面形式提议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补充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7,859,71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00%,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相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议案提交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21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5月 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5月 21日上午 9:15至下午 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5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77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 37楼。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关于申请 2024年度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综 合授信的议案》
7.00《关于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 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9.00《关于调整董事及监事津贴并修订〈董事、监事 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0《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1.00《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规划(2024-2026 年度)》
12.00《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5采用等额选举填报选举票数
15.00《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15.01选举程茗浪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2选举林晓晴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3选举程宝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4选举欧云川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4月 30日和 2024年 5月 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中,议案 7、9、10涉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 13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15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 5月 2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00-4:30 2、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77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37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陈丽竹 杨天天
2、联系电话:028-85003688 传真:028-85003588
3、工作邮箱:[email protected]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委托授权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8
2、投票简称:成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投 X1票X1票
对候选人 B投 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 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 21日上午 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附件二: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钩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同意反对弃权
1.00《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关于申请 2024年度银行及非 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议案》   
7.00《关于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8.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的议案》   
9.00《关于调整董事及监事津贴并 修订〈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制度〉 的议案》   
10.00《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1.00《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 的规划(2024-2026年度)》   
12.00《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5采用等额选举     
15.00《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 (4)人选举票数  
15.01选举程茗浪先生为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15.02选举林晓晴女士为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15.03选举程宝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15.04选举欧云川女士为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说明: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总票数不得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未填报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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