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300857):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

时间:2024年05月09日 19:10:48 中财网
原标题:协创数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4-036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
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POWER CHANNEL LIMITED之一致行动人富港 电子(天津)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POWER CHANNEL LIMITED之一致行动人富港电子(天
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港电子”)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富港电子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 2024年 2月 8日
起 6个月内。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 2024年 5月 8日,富港电子上述增
持计划时间已过半。自 2024年 2月 8日至 2024年 5月 8日,富港电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5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3,358.30万元。

公司于近日收到富港电子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
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计划增持主体:富港电子(天津)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 POWER CHANNEL LIMITED的一致行动人。

(二)截至本增持计划披露前,富港电子未持有公司股份,
POWER CHANNEL LIMITED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181,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6.89%。

(三)增持主体在本增持计划披露前 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四)增持主体在本增持计划披露前 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
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
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同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发展的信心。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及资金来源: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富港电子的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4年 2月 8日起 6个月
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五)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
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六)富港电子承诺,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行为,并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 2024年 5月 8日,富港电子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富港电
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5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3,358.30万元。

本次增持前后其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数量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股份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富港 电子合计持有股份00.00%750,7000.31%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00.00%750,7000.3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截至 2024年 5月 8日,富港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 POWER
CHANNEL LIMITED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为 41,931,7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7.20%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尚在实施过程中,后续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
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
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
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继续关注富港电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有关情况,
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富港电子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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