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神宇股份(300563):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78,192,526股,剔除公司于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3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2,904,150股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5,057,675.20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份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35,057,675.20元/178,192,526股*10股=1.967404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967404元。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78,192,526股,剔除公司于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3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2,904,150股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5,057,675.2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份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904,150.00股后的175,288,3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 5月 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5月1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年 5月 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904,15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为175,288,376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35,057,675.20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35,057,675.20元/178,192,526股*10股=1.967404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967404元。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山大道 22号 咨询联系人:钱菁 咨询电话:0510-86279909 传真电话:0510-86279909 八、备查文件 1、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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