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格精机(30133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5月09日 19:11:02 中财网

原标题:凯格精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凯格精机
保荐代表人姓名:付爱春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锦峰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列席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9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3年12月28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减持新规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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