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维设计(833427):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4-037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大道2799号199#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宜勤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7,107,6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92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董事熊建新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度各项运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107,6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对 2023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107,6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107,6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107,6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03,095,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详见公司2024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107,6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议案内容: 《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107,6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天职业字[2024]29459-2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107,6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的审计机构。详见公司 2024年 4月 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107,6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制定《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107,6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制定《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107,6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投资期限内公司在任一时点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并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投资期限自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详见公司 2024年 4月 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107,6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二)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107,6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0.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投资期限内公司在任一时点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并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投资期限自本议案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具体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详见公司2024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107,6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四)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1)议案十四: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廖宜勤先生、廖宜强先生、张云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职责,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应选非独立董事3名。 (2)议案十五: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熊建新先生、王洋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职责,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编号:2024-013、02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编号:2024-016、017)、《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应选独立董事2名。 (3)议案十六: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陈玉凤女士、杜巧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职责,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三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十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十六)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董亚杰、宋炫澄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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