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多元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 (012434): 银华多元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0:30:57 中财网
原标题:银华多元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 : 银华多元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银华多元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04-10
送出日期:2024-05-10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银华多元回报一年持有期 混合基金代码012434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 日2021-07-15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其他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每笔认 购/申购/转换转入申请所得 基金份额持有满一年后每个 开放日开放赎回
基金经理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 
贾鹏2021-07-152008-07-01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此事项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在努力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多元化的配置策略,积极优选全市场的投资机会,整体性布局于具有核心竞争力及比较优势的行业和公司,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同时,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将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的比例下限设为零,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主要投资策略 A股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票投资方面将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并尊重市场的中短期变化,在深入研究宏观经济环境、经济政策、行业前景、上市公司基本面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投资标的基本面趋势、估值、预期差等情况,采取多策略管理策略。

本基金坚持多策略的投资组合构建方法,亦即根据市场环境的动态调整,不断评估经济和市场的变化,并持续更新和完善投资框架,以适应不同的市场环境变化,而不是墨守成规、无视市场的变化。

在多策略下,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1)低估值组合:从长期来看,低估值股票能够提供安全边际,面临各种有利因素,存在估值抬升的空间。

(2)高成长组合:当前中国经济处于转型阶段,经济结构正在发生快速变化,一些新兴行业高速增长,例如,伴随着(移动)互联网在各个垂直细分行业的渗透,带来了移动营销、移动医疗、智能家居、智能社区等领域的变革。

(3)预期差组合:A股市场具有信息传递速度快、市场盲点少的特点,因此要想取得超额收益,需要广泛研究,寻找暂时被市场冷落的机会,提前预判、抢先半步。

(4)主题组合:进行主题投资的本质原因在于宏观政策、行业政策对资本市场存在着显著影响。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如投资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多元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有期限(N)
M<100万元 1.50%
100万元≤M<200万元 1.00%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M<500万元 0.60%
500万元≤M 1000元每笔
N<7天 1.50%
赎回费
7天≤N<30天 0.75%
30天≤N<180天 0.50%
180天≤N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1.20%
托管费0.20%
其他费用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 与税收”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混合型基金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对基金的投资业绩具有较大的影响。在类别资产配置中可能会由于市场环境、公司治理、制度建设等因素的不同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离优化水平,为组合绩效带来风险。

2、港股通机制下,港股投资面临的风险
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票,但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者结构、投资标的构成、市场制度、交易规则以及税收政策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港股价格波动的风险。(2)汇率风险。(3)港股通交易日风险。(4)港股通额度限制带来的风险。(5)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6)港股通制度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

3、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1)基差风险。(2)系统性风险。(3)保证金风险。(4)合约展期风险
4、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5、投资股票期权的风险:(1)流动性风险。(2)价格风险。(3)操作风险。

6、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7、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8、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此事项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9、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风险
本基金设置了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投资人可能面对在最短持有期内无法随时赎回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除外),在大量认/申购份额集中进入开放持有期时出现较大赎回的风险。

10、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
11、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包括:(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信用风险;(4)集中度风险;(5)系统性风险;(6)政策风险。

12、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包括:(1)上市公司经营风险;(2)股价大幅波动风险;(3)流动性风险;(4)转板风险;(5)退市风险;(6)系统性风险;(7)集中度风险;(8)政策风险(9)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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