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石化(00249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股票简称:荣盛石化 股票代码:002493.SZ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年度)
19 重要声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受托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受托管理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发行人”或“公司”)存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债券发行信息披露文件约定要求进行编制。 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浙商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重要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 4 第二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6 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 8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情况 ........................................................................... 12 第五章 内外部增新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 14 第六章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 16 第七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17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20 第九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21 第十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 23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 25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时信用评级情况 2020年 7月 7日,新世纪评级出具了《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20)011054】,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债项信用等级为AAA。 (二)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新世纪评级已于 2023年 6月 20日出具了《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 20荣盛 G1与 20荣盛 G2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3)100234】,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20荣盛 G1和 20荣盛 G2 的债项信用等级维持 AAA。 新世纪评级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最新跟踪评级预计将于 2024年 6月 30日前出具,敬请投资者关注。 第二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受托管理协议的签订情况 2018年 8月 15日,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聘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信息披露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规定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年报、半年报),并履行了重大事项的临时公告义务,具体事项详见“第十章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浙商证券通过查阅发行人定期报告、发送每月重大事项提醒、回访等方式,对发行人进行重大事项督导排查。 浙商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2023年内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三、募集资金核查情况 (一)“20荣盛 G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20年 8月 27日公告的“20荣盛 G2”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70%用于浙石化 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公司债务。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20荣盛 G2”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使用募集资金。 四、风险排查情况 受托管理人根据交易场所关于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要求,对受托管理的发行人存续期债券进行风险排查,实时监测、动态调整,并按相关要求定期向交易场所及监管部门汇报债券风险分类情况。 五、受托管理人现场核查情况 “20荣盛 G2”发行后,受托管理人每月月初向发行人送达重大事项自查表,提醒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4年 4月 9日,受托管理人项目组前往发行人现场核查,通过访谈、现场查阅发行人定期报告及征信报告等形式检查发行人经营情况、信息披露等情况,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情况。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 “20荣盛 G2”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发行人是国内领先的石油炼化、石化产品和化纤产品生产商,目前主要从事炼油、化工、PTA、聚酯涤纶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325,111,614,268.09元,同比上涨 12.46%。 单元:元 币种:人民币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1、主要资产情况 单元:元、% 币种:人民币
2、主要负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2023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3亿元,同比上年减少约 103.54亿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到期票据付现较多。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情况 一、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及专户设立情况 1、20荣盛 G2 根据《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与偿债账户监管协议》约定,发行人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开设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偿债专户。专项账户的信息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名称: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银行账户:367576494613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银行账户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无其他资金汇入。 (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根据发行人 2020年 8月 27日公告的“20荣盛 G2”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70%用于浙石化 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公司债务。 (三)报告期内是否发生用途变更或使用计划调整 2023年度,20荣盛 G2募集资金用途均未发生变更,使用计划未发生调整。 二、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20荣盛 G2”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使用募集资金。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规范使用情况 (一)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2023年度,发行人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二)对前述问题的相应整改措施 2023年度,发行人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第五章 内外部增新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情况 (一)外部增信机制情况 1、20荣盛 G2外部增信机制情况 20荣盛 G2通过保证担保方式增信,20荣盛 G2由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集团”或“担保人”)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二)内部增信机制情况 “20荣盛 G2”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包括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专项偿债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引入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发行人股东授权董事会在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为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未能足额提取偿债(三)偿债保障措施报告期内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年度内, 20荣盛 G2的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内,20荣盛 G2的偿债保障措施按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 二、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根据担保人公司章程的约定,决定对担保人向担保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以外的人提供担保属于股东会职权,由董事会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2020年6月 15日,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召开 2020年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不超过 10亿元(含 10亿元),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 5年)的 2020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20年 7月 15日,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同意、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不超过 10亿元(含 10亿元),债券期限不超过 5年(含 5年)的 2020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0年 7月 16日,担保人与发行人签订《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的担保协议》,并向本次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了《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绿色债券(第二期)的不可撤销担保函》。 综上,本次担保已取得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担保方《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合法有效。最近两年,担保人资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具有良好的担保代偿能力。 第六章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一、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20荣盛 G2”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的付息日为 2021年至 2024年每年的 9月 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年至 2022年每年的 9月 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20荣盛 G2”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4年 9月 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年 9月 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2023年度内,“20荣盛 G2”已按时付息,于 2023年 9月 4日支付自 2022年 9月 2日至 2023年 9月 1日期间的利息。相关付息具体事宜已按照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场所要求在付息前予以公告。 截至 2023月 12月 31日,本期债券未到本金偿付日。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报告期内,“20荣盛 G2”偿债保障措施正常执行。 第七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一、绿色项目进展情况和环境效益 (一)绿色项目进展情况 “20荣盛 G2”债券募集资金的 70%用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及运营。 项目进展如下: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属于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委员会编制的并于 2015年 12月 22日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目录(2015年版)》的下列分类:
吨标准油。根据化工装置能耗情况,可以计算出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节能量为22,030.65万吨标准油。 本次债券拟支持项目节能效益情况
千瓦时。从减排角度,项目建设运营后每年可减少烟尘排放量约 22.64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 110.35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约 101.87万吨。此外,根据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公布的《2016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征求意见稿)》,华东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为 0.67845吨二氧化碳/兆瓦时,该项目预计每年碳减排量为 191,973.88万吨。 另外,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年生产国 VI汽油 378.85万吨,国 VI柴油172.81万吨。“国五”标准相比,“国六”将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限制,在排除工况和测试影响的情况下,汽油车的一氧化碳排放量降低 50%,总碳氢化合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制下降 50%,氮氧化物排放限制下降 42%。因此,炼化一体化项目生产国 VI标准燃油也可以降低汽车尾气排放,达到改善空气质量的效果。 本次债券环境效益情况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九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连续盈利,2023度内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偿债意愿,将严格按照上述兑付兑息安排履行债券偿付义务。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一)实际控制人和股东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为李水荣先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为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主营业务及生产经营状况 发行人主要经营及财务数据详见“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荣盛石化依托特大型炼化一体化装置,优化能源利用,持续挖潜增效,凭借全球最大的芳烃产能和特有的国内外成品油销售渠道,公司整体经营平稳,营业收入保持增长,净利润下滑主要是因为 2023年度市场需求不振和地缘政治外溢影响的双重因素所致。 公司继续推进新材料项目,并根据市场持续优化项目方案。随着下游需求的复苏,在建项目中高附加值产品带来的竞争优势可以进一步构筑公司的护城河,而且在全球双碳背景下有利于更好实现公司的低碳健康发展。 (三)总体债务规模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发行人资产受限情况如下: 单位: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债券市场融资情况。 (六)其他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情况 具体详见“第十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综上所述,发行人 2023年度内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具有较高的偿债意愿。 第十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一、涉及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23年度,发行人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 0元。 三、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重大市场不利传闻及负面舆情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市场不利传闻及负面舆情情况。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 2023年度,发行人未涉及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23年度,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如下:
浙商证券作为“20荣盛G2”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根据《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披露,发行人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勤勉尽责,促使公司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截至目前,发行人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监管函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产生重大影响。 发行人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主要中介机构是否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审计机构和资信评级机构未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是否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更。 三、其他事项 无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201号 联系人:孙远 联系电话:0571-87903236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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