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股份(300405):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05 证券简称:科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认为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 包括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36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公司《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关联股东姜艳、蒲云军作为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议案7,关联股东姜艳、周全凯、蒲云军、巴栋声对上述议案11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进行登记。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 股东可以凭上述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4年5月13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见附件 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36号,邮编:111003),传真号码:0419-5560902(传真请标明:证券部收)。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19-5589876;传真0419-5560902;联系人:何红宇、喻靖博。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05 2、投票简称:科隆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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