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新材(605399):晨光新材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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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7:51:1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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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晨光新材:
晨光新材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
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0
江西
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
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股东资产规划需要,江西
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丰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建峰先生、丁冰先生、梁秋鸿先生及丁洁女士转让公司股份,且任意连续 90日内,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 1,880,71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 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实际控制人控制,本次转让股份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控制权内部结构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转让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
? 本次转让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接到股东晨丰投资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向一致行动人转让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转让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
来源 |
湖口县晨丰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企业 | 1,880,710 | 0.60 | 其他方式取得 |
注: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转让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一致致致致致致致致致 |
江苏建丰投资有限公司 | 100,443,325 | 32.05 | 丁建峰持有控股股东江苏建丰投
资有限公司90%股权、持有香港
诺贝尔高新材料有限公司96.31%
股权、持有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6.33%合伙
份额,丁冰持有湖口县晨丰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56%
合伙份额并担任湖口县晨丰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
务合伙人。丁洁持有湖口县晨丰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56%合伙份额。梁秋鸿持有湖
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14.56%合伙份额。丁建
峰与丁冰为父子关系、丁建峰与
丁洁为父女关系,梁秋鸿是丁洁
的配偶。江苏建丰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诺贝尔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和
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丁建峰、丁冰、丁
洁及梁秋鸿属于一致行动人。 |
香港诺贝尔高新材料有限
公司 | 92,407,915 | 29.48 | |
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1,880,710 | 0.60 | |
丁建峰 | 3,518,900 | 1.12 | |
丁冰 | 909,200 | 0.29 | |
梁秋鸿 | 909,200 | 0.29 | |
丁洁 | 909,200 | 0.29 | |
合计 | 200,978,450 | 64.12 | - |
本次转让主体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东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合伙人类型 |
1 | 丁建峰 | 56.33% | 有限合伙人 |
2 | 丁冰 | 14.56% | 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 |
3 | 丁洁 | 14.56% | 有限合伙人 |
4 | 梁秋鸿 | 14.56% | 有限合伙人 |
二、本次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方式 | 转让时间 | 转让
价格 | 转让数
量(股)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
湖口县晨丰投
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 | 丁建峰先生、丁
冰先生、丁洁女
士、梁秋鸿先生 | 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15个交
易日之后
的三个月
内 | 按市
场价
格 | 1,880,710 | 0.60 |
合计 | 1,880,710 | 0.60 | | | | |
本次转让的受让方为转让方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东,此外,丁建峰先生、丁冰先生、丁洁女士、梁秋鸿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建峰与丁冰为父子关系,丁建峰与丁洁为父女关系,丁冰与丁洁为姐弟关系;梁秋鸿与丁洁为夫妻关系。本次转让方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本次转让计划系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
三、本次股份内部转让前后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内部转让前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前 | | 变动数量
(股) | 变动后 | |
|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 | | | | |
| |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湖口县晨丰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880,710 | 0.60 | 减少不超过
1,880,710 | 0 | 0 |
丁建峰 | 3,518,900 | 1.12 | 增加不超过
1,880,710 | 不超过
8,127,210 | 不超过
2.60 |
丁冰 | 909,200 | 0.29 | | | |
丁洁 | 909,200 | 0.29 | | | |
梁秋鸿 | 909,200 | 0.29 | | | |
江苏建丰投资有
限公司 | 100,443,325 | 32.05 | 0 | 100,443,325 | 32.05 |
香港诺贝尔高新
材料有限公司 | 92,407,915 | 29.48 | 0 | 92,407,915 | 29.48 |
合计 | 200,978,450 | 64.12 | 0 | 200,978,450 | 64.12 |
(二)本次股份内部转让前后,转让主体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东结构保持不变。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内部股份转让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内部股份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内部股份转让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江西
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一致。
特此公告。
江西
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1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