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仪科技(68860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7:56:01 中财网
原标题:皖仪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5月







目 录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 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1 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4 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5 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9 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1 议案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3 议案9: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4 议案10: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5 议案1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 26 议案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7 议案13:关于修订《股份回购管理制度》的议案 ....................... 29 议案1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 议案15: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31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有序进行,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进行会议登记,以核实股东资格。会议开始后,现场会议登记将终止,会议主持人将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了顺利参加会议,建议股东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并按规定出示会议登记所需资料办理会议登记。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14点00分正式开始,要求发言的股东应按照会议议程,经主持人许可后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简明扼要。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但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问题,主持人及其指定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对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时,除需回避表决的议案外,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

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七、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八、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九、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住宿,以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等有关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00分
(二)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8号 办公楼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网络投票时间
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修订股份回购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按照既定的战略目标,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2023年工作回顾
一、2023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发展战略的指引下,公司紧紧围绕既定的经营计划,持续做好研发、市场、产品开发、人才队伍及内部能力建设等各方面的经营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快速、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6,868,437.35元,同比增长16.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3,810,978.58元,同比下降8.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846,753.27元,同比增长139.31%。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319,715,048.90元,较期初增长6.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58,149,839.47元,较期初下降3.08%。

二、2023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运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6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 次会议2023年 4 月 25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关于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第五届董 事会第八 次会议2023年 7 月 13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部议案。
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 次会议2023年 8 月 25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等全部议案。
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 次会议2023年 10 月 24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全部议案。
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2023年 11 月 15日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全部议案。
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2023年 12 月 27日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全部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审议议案均获得通过,各位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和义务,通过出席董事会合法行使董事权利,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形。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 1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决议刊登的指定网 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2年年 度股东大 会2023年 5月 16 日www.sse.com.cn2023年 5月 17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 11项议 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开通了网络投票,为股东行使表决权提供了便利,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规则,积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能力,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支持,为公司的战略选择、经营运行、财务审计、薪酬考核提供了宝贵的建议,推动了公司合规健康的发展。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按要求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为公司法人治理和经营管理提供专业支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信息披露作为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质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以及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

(六)投资者关系
2023年,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公司注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以期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建立了与投资者有效的沟通渠道。设置了投资者热线,由专人负责接听,接受投资者咨询,增进与广大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同时,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e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充分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3次,说明会共计回复投资者提问26个。另外,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报告期内共接待机构投资者16家。

公司切实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决策。同时严格执行累积投票制、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等制度,切实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第二部分 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将继续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和方向,加大技术和产品研发投入,积极开拓市场,持续做好内部各项经营管理提升工作,确保公司快速、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战略目标,通过对照资本市场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健全公司内控体系,不断完善和提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管理层的合规运作和科学决策程序。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知识和业务培训,通过各种方式及时传达监管部门的工作精神和理念,切实提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确保会议程序合法合规,严格执行并积极推进会议各项决议。

二、研发管理
公司继续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大力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公司将持续优化研发流程,强化研发组织建设和研发效率。以质量领先为基础,完善质量体系,聚焦产品开发和研发资源,落实产品领先方案、规划和实施路径,全面满足客户需求。

三、营销体系建设
公司将继续完善 LTC 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现有各级营销体系,持续提升营销系统化销售能力。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落实四聚焦两提升,以更聚焦的资源和团队,在关键市场领域打开更大局面。加强销售人员专业能力,提升销售人员市场拓展能力,打造一支既能打胜仗,又留得住的销售队伍。持续强化销售和服务团队专业素质、业务融合建设。

在深耕国内市场基础上,打造专业化的国际营销团队,构建覆盖全球的网络营销平台,通过深入了解国际市场需求和偏好,制定有针对性的产品、价格、渠道和促销策略,完善在重点区域和国家的布局,逐步建设和完善国际营销体系,为国际化业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优化销售服务体系
公司将不断强化标杆学习,提升售后人员的能力,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建设,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将服务打造为核心竞争力。通过 IPD 流程专家与咨询项目,完善并落地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有效提升客户满意度。

五、提升品牌影响力
品牌建设:通过企业理念精神(MI)和品牌影响力塑造推广、内部品牌行为规范(BI)、企业品牌视觉形象(VI)及产品形象识别(PI)打造,构建皖仪品牌规范体系。

产品营销:集中优势资源,通过关键核心产品的营销推广,打造行业明星产品,树立公司在各分支业务领域的独特品牌竞争力。

市场传播:加快推进各类品牌宣传活动,通过国际线上平台、国内行业垂直网站等运营推广,以及国内外展会活动、论坛活动、公益合作等一系列市场活动的运作落地,树立行业圈层品牌影响力。

六、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持续加大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优化薪酬绩效管理体系,丰富中长期激励机制,完善培训体系、打造学习型组织,更好地吸引、激励、保留人才。通过外部咨询公司的培训带教以及内部选用高潜人员承接项目落地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增强组织能力,持续完善干部后备梯队和干部考评管理机制,实现管理人才的健康发展、良性循环。

七、内部运行效率提升
公司将通过优化IPD研发体系、强化研发过程管控,优化销售管理及数字化系统建设、优化供应链管理和工艺改善体系,持续提升公司在研发、销售和交付等方面的运行效率。同时,持续强化后台支撑服务能力,提高公司内部运行及管理效率,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并对公司的依法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为推动公司稳健、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4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2023年4 月25日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议案》《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2023年7 月13日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3年8 月25日第五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10 月24日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规范运作,审议议案均获得通过,各位监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和义务,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合法行使监事权利。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公司监事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出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情况,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有关的信息披露及时、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五)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未发生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其他方式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况。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2023年度,公司优化内控制度,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不断优化的内控管理体系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4年度监事会重点工作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通过依法召开监事会、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从而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促进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各重大事项决策及其程序履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降低和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3名,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并对2023年度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回顾与总结。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4年 4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竺长安、罗彪、刘长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已完成,财务会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现将有关财务决算情况简要汇报如下,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一、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78,686.8467,540.0916.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81.104,781.05-8.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2,484.681,038.28139.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42.24-207.34不适用
 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5,814.9888,541.74-3.08
总资产131,971.50123,486.616.87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2月 31日2022年 12月 31日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5,090.038,628.19-4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32,157.6630,233.256.37
应收票据6,598.467,509.22-12.13
应收账款22,685.6217,280.5931.28
应收款项融资3,287.213,933.06-16.42
预付款项1,095.491,339.87-18.24
其他应收款657.01887.25-25.95
 30,879.5028,511.74 
合同资产2,925.272,805.714.26
其他流动资产164.85599.59-72.51
长期股权投资171.4455.03211.54
固定资产10,449.739,138.2814.35
在建工程10,045.476,953.0844.48
使用权资产339.75317.776.92
无形资产2,131.752,062.173.37
长期待摊费用298.43211.5341.08
递延所得税资产2,195.822,476.26-11.33
其他非流动资产798.01544.0246.69
资产总计131,971.50123,486.616.87
2023年公司资产总额较期初增加6.87%,主要资产变动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本项目较期初减少41.01%,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支付项目工程款较多所致。

2.应收账款
本项目较期初增加31.28%,主要系收入增长导致应收货款余额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
本项目较期初减少72.51%,主要系本期待抵扣及待认证进项税减少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
本项目较期初增加211.54%,主要系以前年度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在本期实现所致。

5.在建工程
本项目较期初增加44.48%,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建设投入增加影响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
本项目较期初增加41.08%,主要系本期待摊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本项目较期初增加 46.69%,主要系期末未到期的一年以上的质保金增加所致。

(二)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2月 31日2022年 12月 31日变动比例(%)
短期借款2,001.53-100.00
应付票据426.19385.2710.62
应付账款15,646.2512,243.2327.80
合同负债15,460.7212,613.8522.57
应付职工薪酬6,838.435,166.9032.35
应交税费740.75586.5026.30
其他应付款1,121.521,569.58-28.5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4.71204.32-38.96
其他流动负债1,538.831,639.80-6.16
租赁负债202.5751.24295.34
递延收益2,055.01484.20324.41
负债合计46,156.5234,944.8832.08
2023年公司负债总额较期初增加32.08%,主要原因如下:
1.短期借款
本项目较期初增加100.00%,主要系本期借入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2.应付职工薪酬
本项目较期初增加32.35%,主要系期末尚未发放的奖金增加所致。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本项目较期初减少38.96%,主要系本期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减少所致。

4.租赁负债
本项目较期初增加295.34%,主要系本期新增租赁所致。

6.递延收益
本项目较期初增加324.41%,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三)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2月 31日2022年 12月 31日变动比例(%)
实收资本(或股本)13,420.5613,377.260.32
资本公积47,034.0546,781.820.54
减:库存股4,719.26 100.00
盈余公积4,653.744,131.8812.63
未分配利润25,425.9024,250.774.8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合计85,814.9888,541.74-3.08
(四)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78,686.8467,540.0916.50
营业成本40,123.2735,154.1614.14
销售费用15,725.7616,037.10-1.94
管理费用4,459.463,748.1718.98
财务费用82.06-54.36-250.96
研发费用16,642.2313,422.2723.99
净利润4,381.105,082.71-13.80
(五)公司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42.24-207.34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03.58-6,420.06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29.34-2,244.96不适用
2023年公司现金流量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回购库存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基础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目标和2024年度经营计划(研发管理、营销体系建设、优化销售服务体系、提升品牌影响力、人才队伍建设、内部运行效率提升等),综合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状况,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成本及费用预算的前提下,经公司慎重分析研究,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编制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

二、预算周期
本预算报告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经营运转正常;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行情、主要产品和原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不会有重大变化;各项业务合同顺利达成,经营政策不需做出重大调整; 4.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2024年度主要财务预算指标
根据公司 2023年财务决算情况,结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7.00%;以2020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7.00%;公司将持续推进研发项目,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同时公司将加强生产成本费用控制,提升内部运营效率,净利率预计维持在合理水平。

上述“营业收入”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扣非后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五、特别提示
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对此应当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810,978.5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64,750,353.1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本公司股份5,981,22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34,205,56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 5,981,226股后为 128,224,3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644,866.8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8.5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的金额为47,168,445.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成后,公司2023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合计72,813,312.10元。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9: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结合公司董事的主要范围、在公司担任的行政职务和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7万元/年/人(税前)。

三、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办理五险一金。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公司董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10: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监事的主要范围、在公司担任的行政职务和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监事。

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2024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办理五险一金。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公司监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1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的选聘(含续、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升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运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如下:

原条款修订后的条款
第一百五十六条 …… (五)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为: 1、公司应当多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 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公司管理层结合 公司股本规模、盈利情况、投资安排等因素提 出利润分配建议,由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 案。 2、利润分配方案应当征询监事会及独立董事 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 意见,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议后应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应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 权利,审议有关利润分配议案时,应当提供网 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4、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 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 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 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第一百五十六条 ……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 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五)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为: 1、公司应当多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 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股 本规模、盈利情况、投资安排等因素提出利润分 配建议,由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 2、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 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 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 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3、公司应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 利,审议有关利润分配议案时,应当提供网络投 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 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 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 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公司董事 会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 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自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并 施行。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生效并施行。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13:关于修订《股份回购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改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份回购合法合规,拟对公司《股份回购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股份回购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1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最新修改情况,将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进行了调整,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拟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15: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更新和最新修改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拟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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