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友谊(000679):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24—025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10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 1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5月 10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广场B3区 35-4号公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0名,代表股份 101,272,1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15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人,代表股份 100,01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62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人,代表股份 1,257,1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27%。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0,20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491%; 反对 1,064,2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09%; 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2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6.3422%; 反对 1,064,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3.6578%; 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0,24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826%; 反对 1,030,3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74%; 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24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9.0069%; 反对 1,030,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0.9931%; 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0,20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491%; 反对 1,064,2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09%; 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2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6.3422%; 反对 1,064,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3.6578%; 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0,20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491%; 反对 1,064,2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09%; 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2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6.3422%; 反对 1,064,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3.6578%; 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0,20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491%; 反对 1,064,2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09%; 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2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6.3422%; 反对 1,064,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3.6578%; 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0,24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826%; 反对 1,030,3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74%; 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24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9.0069%; 反对 1,030,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0.9931%; 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唐昆律师、于晓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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