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亚精工(30112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8:20:31 中财网
原标题:腾亚精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腾亚精工
保荐代表人姓名:卞睿联系电话:0512-62938515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志豪联系电话:0512-62938515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2次(2023年1月-2023年 12月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13次(截至2023年末)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3年12月18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保荐机构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进行了专题培训,内容包括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理念和原 则、信息披露问题案例剖析、 信息披露责任及注意事项、股 东股票买卖限制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不适用
二、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 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 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 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476.58万元,较上年下 滑 90.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234.86万元,较上年下滑70.66%, 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致力于成为一家集气动工 具、电动工具(含园林工具)等全门 类工具为一体的国际知名制造商,为 完善产业布局,在原有动力工具主营 气动工具的基础上,不断丰富产品种 类。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投入 使用,多厂区经营,使得管理费用同 比增加 2,031.96万元,同比增长 58.23%;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推进 欧美和一带一路市场,使得销售费用 同比增加 568.65万元,同比增长 66.15%;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展 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使得研发费用 同比增加 760.10万元,同比增长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 公司的业绩情况,提 请公司采取积极措施 改善生产经营情况, 强化经营风险防范意 识,并督导公司及时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
 9.75%; (2)基于谨慎性原则,针对澳洲诉 讼事项,公司计提预计负债1,454.52 万元。 (3)公司收购江苏腾亚铁锚工具有 限公司,目前其产能尚未完全释放, 处于亏损状态,固定成本、经营费用 较高,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亏损564.17万元。 
三、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 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及减持意向 的承诺不适用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不适用
3、关于欺诈发行的股份回购及买回承诺不适用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不适用
5、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6、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7、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8、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9、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不适用
四、 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卞 睿 高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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