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物流(603569):长久物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8:20:51 中财网

原标题:长久物流:长久物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现场股东大会
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地点: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石各庄路99号长久物流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内容
(一)董事长薄世久先生宣布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闫超先生介绍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
(三)宣读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1. 薄世久先生宣读《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张宝岭先生宣读《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各独立董事宣读《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 闫超先生宣读《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 闫超先生宣读《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闫超先生宣读《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 闫超先生宣读《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 闫超先生宣读《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闫超先生宣读《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0. 闫超先生宣读《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议案》 11. 闫超先生宣读《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 闫超先生宣读《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 闫超先生宣读《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4. 闫超先生宣读《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5. 闫超先生宣读《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决定及2024年度薪酬的预案的议案》
16. 闫超先生宣读《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
(五)记名投票表决上述议案
(六)主持人宣布休会15分钟
(七)监票人公布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与会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上签字
(十一)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五、会议其他事项
(一)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按照持股数确定表决权。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需要在表决票上签名。

(二)按审议顺序依次完成议案的表决。

(三)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可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提出质询意见,由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作出答复和解释,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质询,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有权不予以回答。

(四)表决分为赞成、反对或弃权,空缺视为无效表决票。

(五)会议指派一名监事,选派两名股东进行表决票数的清点、统计,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六)本次会议由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对表决结果和会议议程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七)到会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字。

(八)到会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记录上签字。


议案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议案已经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久物流”)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2023年,全体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 2023年工作情况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经济迅速恢复发展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国经济回升向好,供给需求稳步改善,转型升级积极推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外部环境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不均衡性上升,为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一定挑战和机遇。2023年,我国GDP总量达126.06万亿元,同比增长5.2%,增速居世界主要经济体前列。2023年,国家政策在支持汽车产业发展优势方面继续加码,《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等重磅政策密集出台,在汽车消费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同时,我国乘用车市场竞争加剧,自主品牌汽车产品力、竞争力不断提升,进一步刺激购车需求。

根据中汽协数据统计,2023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为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612.4万辆和260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9.6%和 10.6%。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403.7万辆和 403.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6.8%和22.1%。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83亿元,同比下降4.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39.33万元,同比增长291.79%;主营业务整车运输262.19万台,同比下降10.27%,其中乘用车运输244.08万台,同比下降13.34%;商用车运输18.12万台,同比增加72.08%。

(一)公司主要经营业绩
整车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整车运输业务收入为269,831.82万元,在总收入中占比71.33%,整车配套业务收入为19,597.11万元,在总收入中占比5.18%。

随着汽车市场的竞争和迭代速度加快,电动智能技术带来的驾乘体验提升,以及产品竞争力和性价比带来的汽车出口增长的推动下,中国汽车市场表现超预期,国内汽车产销量分别达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年产销量均创历史新高。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局部地缘政治、全球宏观经济等不利因素依然存在,在国家及地方政策推动下,市场需求稳步释放。公司凭借行业领先的综合服务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紧跟行业结构性机会,加大在新能源汽车、豪华车、自主汽车头部品牌、零散车、国际汽车等市场的开发力度,新增了零跑汽车、集度汽车、宇通商用车、集瑞联合卡车等业务,同时在原有服务品牌比亚迪、一汽大众、宝马汽车、奇瑞汽车、北京现代、上汽通用五菱、广汽丰田、理想汽车、小鹏汽车、沃尔沃、吉利汽车、长城汽车等进一步强化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打造汽车物流多式联运战略布局,持续构建“公铁水”、“干仓配”一体化物流体系,公司累计国内水运可调度滚装船7艘。

公司快速、便捷、高效的服务也得到了主机厂客户的广泛认可,2023年公司获得了理想汽车颁发的卓越服务奖、奇瑞捷豹路虎颁发的优秀供应商奖、小鹏汽车颁发的优秀保障供应商奖、广汽丰田物流颁发的十五周年特别贡献奖等。

国际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国际业务收入为79,633.28万元,在总收入中占比 21.05%。随着全球范围内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提升以及我国国内品牌新能源汽车产品力的增强,中国汽车走出去的步伐逐渐加快。公司凭借多年来在国际铁路、水运资源的布局,以及与全球战略合作伙伴现代格罗唯视的合作的不断升级,国际业务取得了长足发展。在保持中欧班列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公司拓展跨境笼车业务体量,年内成为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会员,获取TIR(国际公路运输)资质,形成了国际“公铁水空”的多式联运体系,为客户提供更加丰富的一站式跨境物流解决方案。此外,公司于年底新投资了7000RT的国际远洋汽车运输船“JIUYANG BLOSSOM”(“久洋兴”)轮,该船为我国引入的首艘大型汽车运输船,在12月投入运营,为我国的汽车出口贡献新动能。

新能源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业务收入为4,449.84万元,在总收
序 号会议编号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1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2023年1月30日1、《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动的议案》 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2023年4月11日1、《关于公司轮值总经理变动的议案》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3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2023年4月26日1、《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议案》 11、《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决定及2023 年度薪酬的预案的议案》 14、《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公司绩效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制定<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7、《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4月28日1、《关于同意对外披露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5月10日1、《关于暂不向下修正“长久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6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5月19日1、《关于公司与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新 苏滁(滁州)开发有限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2、《关于收购广东迪度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3、《关于制定公司战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4、《关于向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议案》
7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8月4日1、《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8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8月25日1《关、 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9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10月17日1、《关于追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同意对外披露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0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1、《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购买国际滚装船的议案》 2、《关于购买国际汽车滚装船办理售后回租业务暨公司为控股孙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4、《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1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12月24日1、《关于无偿受让领动启恒数据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追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序 号会议编号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1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2月15日1、《关于公司监事变动的议案》 2、《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动的议案》
2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2023年5月30日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议案》 1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 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制定《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3《关于、 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决定及2022年度薪酬的预案 的议案》 14、《关于收购广东迪度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3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11月13日1、《关于购买国际汽车滚装船办理售后回租业务暨公司为控股孙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3、《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主要工作如下:
1、 公司治理方面: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决算及2023年度预算,为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了2023年度的经营目标及方向。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对外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及内控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战略规划(2023年-2025年),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奠定基础。

2、 投资及融资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保管并使用,截至2023年7月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出至普通账户以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至此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取得广东迪度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充分发挥公司动力电池回收渠道建设方面的优势,拓展新能源业务布局。无偿受让领动启恒数据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100%股权,凭借其在汽车供应链领域多年的研发经验、技术积累及丰富的数据资源,与公司汽车物流数据、动力电池检测评估数据相结合,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

报告期内,为助力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与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新苏滁(滁州)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新能源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推动公司退役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及储能产品产能提升。

3、 公司日常经营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与新中甫(上海)航运有限公司、中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久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世施奈莱克物流有限公司、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长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吉林市长久专用车有限公司、江苏悦达环球物流有限公司、江苏世创物流有限公司、江苏悦达长久物流有限公司、ADAMPOLS.A.在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及为参股公司江苏世创物流有限公司以持股比例为限,提供关联财务资助,确保相关交易事项程序合法合规。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政策要求与制度规范,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决策能力,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撑,为公司的经营运行、战略投资、财务审计等重大事项提供了宝贵的建议,推动公司合规、健康发展。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相关议案均按要求发表意见,重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具体内容详见各独立董事出具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第二部分 2024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从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出发,深入贯彻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以资本市场为平台,不断提升决策效率和水平,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恪尽职守、务实进取,依靠全体员工的奋力拼搏,实现利润最大化,用优异的业绩回报社会、回报投资者。

1、规范运作,加强治理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审核,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保持良好的投资者关系,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强化内部控制,完善治理结构和内部约束机制,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
2、科学布局,快速发展
公司将把握好上市带来的发展机遇,利用好资本市场平台,优化资源要素;立足现有优质的客户资源与合理的市场布局,把握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新机遇,同时基于现有数据资源及布局,积极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布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全力拓展新市场、新项目,实现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

3、完善内控,健全机制
加强推动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工作,严格按照企业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董事会重点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落实,着力推动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体系内的实际落地,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内部风险管控,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好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4、敬业守责,以人为本
建立基于企业公司战略的人力资源规划,优化薪酬体系和职业发展通道,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和服务。以创造价值、责任担当为核心,做好储备人才的培养与开发,使公司在持续发展中获得竞争力。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序号会议编号召开时间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1月30日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4月26日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4月28日
4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8月5日
5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8月25日
6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10月17日
7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
8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12月24日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2项议案:
(1)《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12项议案:
(1)《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议案》
(9)《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2)《关于制定<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1项议案:
(1)《关于同意对外披露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1项议案:
(1)《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3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2项议案:
(1)《关于追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同意对外披露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3项议案:
(1)《关于购买国际汽车滚装船办理售后回租业务暨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2项议案:
(1)《关于无偿受让领动启恒数据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追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人员变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共3人,分别为监事会主席孙晓春先生、监事张宝岭先生及职工监事李洪波先生。

三、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全体监事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对公司经营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生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等方面实施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管理层依法经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查阅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和相关资料,不定期对公司财务活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公司财务活动现状,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地监督、检查和审核,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5月28日证监许可[2018]876号文批准,公司于2018年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11.99元,共募集资金7亿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90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099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XYZH/2018BJA40772号《验资报告》。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等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的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基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未发现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计划已事先取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交易行为遵照市场化原则,也履行了相关的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对外担保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业务已事先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报告期内,未发生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设置了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以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在公司治理中应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不断地深入推进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建立健全,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恳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配合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及时与他们沟通,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4、根据自身情况加强业务学习,定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监督和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的意识,提高本公司监事会工作能力和效率,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利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议案已经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久物流”)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下面由本人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


附件:《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有来)

本人作为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久物流”)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年度,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现将2023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林有来先生,出生于1959年,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北京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会长。林有来先生历任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北京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2020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公司2023年度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会议1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
姓名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亲自出 席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林有来111111003
(二)本年度出席专业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委员会职责,在专门委员会议事过程中,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出具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连同其他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年报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点审计事项、财务报告信息以及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关注公司业绩说明会、E互动答复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认真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就中小股东普遍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深入沟通和探讨,督促公司对投资者的问题及时回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多次前往公司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宏观环境、产业政策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此外,本人还通过现场会议、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内部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利用自身行业知识和经验,针对实际运营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日常工作中,公司能够及时、完整、详尽地为独立董事提供履职所需的相关材料,为独立董事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保障。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参加相关培训,有助于提升独立董事的知识储备和职业素养。公司管理层保持与独立董事定期沟通,认真听取并采纳独立董事提出的建议,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偿受让领动启恒数据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核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交易符合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情况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对担保事项的决策审批及披露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风险可控。未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核查,也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其他关联方有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核查,该专项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以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良好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优质的审计服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现金分红情况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人认为该方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六)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定期报告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经营需求,继续深化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执行和监督力度。公司内部控制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作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专业委员会,本人担任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八)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与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对公司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和专业能力等相关资料的审查,认为上述人员均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董事会关于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符合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与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不一致的情况。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认为公司目前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机制,可以有效地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秉承诚信、谨慎、勤勉的态度,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与经验,结合公司自身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将加强与公司的沟通与合作,大力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林有来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迟玉荣)

本人作为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久物流”)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年度,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现将2023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迟玉荣女士,出生于196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深圳市创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君熙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经理,唐山德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中岱天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海南睿芯财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公司2023年度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会议1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
姓名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亲自出 席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迟玉荣111111003
(二)本年度出席专业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委员会职责,在专门委员会议事过程中,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出席审计委员会9次,对公司本年度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出具意见;出席提名委员会3次,对公司本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出具意见;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出具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参加工作沟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挥本人财务方面的专业知识及从业经验,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年报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点审计事项、财务报告信息以及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参加业绩说明会、关注公司E互动答复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认真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就中小股东普遍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深入沟通和探讨,督促公司对投资者的问题及时回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多次前往公司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宏观环境、产业政策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此外,本人还通过现场会议、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内部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利用自身财务专业知识和经验,针对实际运营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日常工作中,公司能够及时、完整、详尽地为独立董事提供履职所需的相关材料,为独立董事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保障。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参加相关培训,有助于提升独立董事的知识储备和职业素养。公司管理层保持与独立董事定期沟通,认真听取并采纳独立董事提出的建议,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偿受让领动启恒数据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核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交易符合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情况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对担保事项的决策审批及披露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风险可控。未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核查,也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其他关联方有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核查,该专项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以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良好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优质的审计服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现金分红情况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人认为该方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六)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定期报告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时召集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确保报告的准确、真实性。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经营需求,继续深化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执行和监督力度。公司内部控制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作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专业委员会,本人担任了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各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八)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与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通过对公司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和专业能力等相关资料的审查,认为上述人员均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董事会关于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符合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与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不一致的情况。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为公司目前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机制,可以有效地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秉承诚信、谨慎、勤勉的态度,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与经验,结合公司自身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将加强与公司的沟通与合作,大力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迟玉荣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国栋)

本人作为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久物流”)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年度,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现将2023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杨国栋先生,出生于1964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秘书长、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国栋先生历任中国有色金属材料总公司副处长、四川省美姑县副县长、中国有色金属材料总公司处长、北京博凯迪科技有限公司部门负责人。2023年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公司2023年度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会议11次,本人任期内共召开
姓名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亲自出 席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杨国栋101010002
(二)本年度出席专业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委员会职责,在专门委员会议事过程中,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出席审计委员会8次,对公司本年度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出具意见;出席提名委员会2次,对公司本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出具意见;出席战略委员会4次,对公司对外投资、股东回报规划、战略规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出具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工作沟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挥本人的行业知识及从业经验,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年报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点审计事项、财务报告信息以及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关注公司业绩说明会、E互动答复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认真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就中小股东普遍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深入沟通和探讨,督促公司对投资者的问题及时回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多次前往公司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宏观环境、产业政策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此外,本人还通过现场会议、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内部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利用自身行业知识和经验,针对实际运营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日常工作中,公司能够及时、完整、详尽地为独立董事提供履职所需的相关材料,为独立董事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保障。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参加相关培训,有助于提升独立董事的知识储备和职业素养。公司管理层保持与独立董事定期沟通,认真听取并采纳独立董事提出的建议,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偿受让领动启恒数据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核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交易符合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情况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对担保事项的决策审批及披露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风险可控。未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核查,也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其他关联方有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核查,该专项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以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良好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优质的审计服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现金分红情况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人认为该方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六)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定期报告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时参与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确保报告的准确、真实性。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经营需求,继续深化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执行和监督力度。公司内部控制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作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专业委员会,本人担任了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各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八)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与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公司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和专业能力等相关资料的审查,认为上述人员均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董事会关于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符合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与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不一致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目前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机制,可以有效地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秉承诚信、谨慎、勤勉的态度,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与经验,结合公司自身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将加强与公司的沟通与合作,大力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杨国栋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2021年
营业收入3,783,014,633.313,957,605,741.43-4.414,502,851,231.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393,296.1617,967,068.06291.7986,152,262.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938,330.6822,615,827.03288.8486,936,162.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1,864,063.7433,998,289.861170.25191,213,758.78
 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 同期末增减(% )2021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42,675,393.482,388,117,330.4223.222,381,753,927.18
总资产5,661,963,935.965,424,746,734.124.375,594,116,749.16
1、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78,301.46万元,较上年395,760.57万元同比下降4.41%,主要受业务量下降、部分主机厂降价、部分区域对流线路不匹配等因素的影响,本年收入规模有所下降。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39.33万元,较上年1,796.71万元上涨291.79%,主要国际业务、新能源业务等板块,为毛利率带来较大贡献,整体毛利水平有所提升,使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度提高。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186.41万元,同比增加1,170.25%,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回款情况较好所致。

第二部分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财务预算目标
根据2023年度经营和利润指标实际完成情况,结合公司2024年战略发展要求,制定2024年度预算指标如下(合并范围):
目标营业收入:54.45亿元,同比增长43.93%。

二、项目投资预算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2024年预计项目投资预算总额为1.70亿元。

三、2024年金融机构授信预计
根据公司运营和投资对资金的需求情况,2024年将采用中短期融资相结合的方式,拟向银行申请59.19亿元的贷款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议案已经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久物流”)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70,393,296.1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2,086,999.03元,未分配利润716,269,930.36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长久物流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成长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际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0元(含税)。

鉴于公司2023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该议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六: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议案已经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久物流”)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XYZH/2024BJAA2B021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长久物流 2023年年度报告》,已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七: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议案已经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久物流”)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自我评价结果如下: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报告号为 XYZH/2024BJAA2B0219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详见公司公告《长久物流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长久物流 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