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煤能源(600792):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0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0,375,398.1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169,811.31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6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3.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8,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624,601.8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0,375,398.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4月17日全部到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4月17日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4]1600002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且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根据《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列示: 单位:元
单位:元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4年4月17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967,181,512.77元,公司拟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30,375,398.1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7,624,601.88元(不含税)。截至 2024年 4月 17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169,811.31元(不含税),公司拟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169,811.3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综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432,545,209.43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0,375,398.1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169,811.31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核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0,375,398.1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169,811.31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五、专项意见 (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结论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云煤能源编制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云煤能源截至2024年4月17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实际支付情况。 (二)联席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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