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林生物(30081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8:56:30 中财网
原标题:泰林生物: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泰林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 白毅敏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保荐代表人姓名: 严绍东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按月查询,已查询 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3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8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上市公司“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 地项目”原建设用地因滨江区土地规划 调整等原因,未能按计划推进土地招拍 挂工作,导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延缓。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为推动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升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上市公司将募投项目“细 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实施 主体由上市公司调整为其全资子公司 浙江泰林医学工程有限公司,并将购置 土地自建生产基地变更为购置厂房取 得生产基地,实施地点由杭州市高新区 (滨江)智慧新天地变更为杭州市富阳 区 9号路 1号厂房,进行实施主体、实 施方式、实施地点变更。该事项已经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意见,并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和股东大会 作出决议。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
(2)培训日期2024年 2月 28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本次培训的主题为《上市公司违规情 形案例讲解》,主要内容包括募集资 金使用、信息披露、违规市值管理、 财务会计处理等方面的上市公司违规 情形介绍,并结合最近一年的监管处 罚案例及处罚依据讲解分析。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 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承诺不适用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担任/ 曾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股东关于股份减持 承诺不适用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规 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4.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避 免资金占用的承诺不适用
5.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稳定公司股价预 案的承诺不适用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不适用
施的承诺  
7.公司、董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8.实际控制人关于补缴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的 承诺不适用
9.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不适用
1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1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白毅敏 严绍东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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