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30086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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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9:01:1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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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安克创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安克创新 |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欢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保荐代表人姓名:潘志兵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1;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
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机构
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
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机构
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
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机构
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7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4年1月25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本次培训重点围绕上市公司董监高任
职行为规范、关联交易、现金分红、
投资者保护等专题进行深入解读。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未发生变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中金公司受到中国证
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11月14日,中金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
《监管函》(深圳函[2023]775号),因中金公司作为某公
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勤勉尽责,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金
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2、2023年11月16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
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45号),因中金
公司作为某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勤勉尽责,中国证监
会广东监管局对中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的
行政监管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已经积极推
进了相关整改。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欢 潘志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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