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智股份(300553):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553 证券简称:集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14:30在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七贤路1-1号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2024年5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公司董事长楼荣伟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副董事长吴殿美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5人,代表公司股份35,701,7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111%。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公司股份35,625,4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17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6,3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41%。 4、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9人,代表股份1,643,8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64%。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35,631,1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1%;反对70,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573,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27%;反对70,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35,631,1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1%;反对70,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573,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27%;反对70,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5,631,1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1%;反对70,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573,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27%;反对70,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35,631,1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1%;反对70,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573,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27%;反对70,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5,631,1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1%;反对70,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573,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27%;反对70,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35,631,1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1%;反对70,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573,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27%;反对70,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拟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2024年度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关联股东楼荣伟、吴殿美、杭州集智投资有限公司、石小英、杨全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2,163,0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375%;反对 70,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573,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27%;反对70,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5,631,1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1%;反对70,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573,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27%;反对70,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5,631,1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1%;反对70,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573,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27%;反对70,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0.01选举楼荣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5,625,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567,472股。 楼荣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选举吴殿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5,625,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567,472股。 吴殿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选举杨全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5,625,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567,471股。 杨全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选举俞金球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5,625,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567,471股。 俞金球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5选举俞俊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5,625,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567,471股。 俞俊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6选举谢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5,625,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567,471股。 谢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1.01选举谢乔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5,625,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567,471股。 谢乔昕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选举方建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5,625,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567,471股。 方建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选举蒋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5,625,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567,471股。 蒋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2.01选举陈旭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5,625,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567,471股。 陈旭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2.02选举孟天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5,625,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567,472股。 孟天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项也、张依航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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