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斯林(600215):派斯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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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派斯林:派斯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目 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2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1 3.《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4 4.《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15 5.《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16 6.《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17 7.《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8 8.《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0 9.《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1 10.关于2023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5 11.《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 26 12.《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 27 13.关于2023年度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28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14:00
会议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2888号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审议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5《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8《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0《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1.00《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1.01《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1.02《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2《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13《关于2024年度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和回答股东提问
五、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
六、推选计票和监票人员
七、投票表决
八、休会
九、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依法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五、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一般以10人为限,超过10人时,可抽签决定有权发言者。发言顺序按照登记时间先后安排。

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每一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两分钟。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并尽量简明扼要。股东如欲了解超出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范围的其他信息,可在会后向董事会办公室咨询。

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大会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股份总数。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11)。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按表决票中每项提案的表决要求填写并表示意见。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在计票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九、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十、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一、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1)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致力于推进公司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促进公司长远、稳健发展。现将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董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稳健经营,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及经营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内部机构独立规范运作,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建立起涵盖公司、子公司的全面监督检查体系,保证了控制活动的有效运行,提高经营效率和效益,促进企业实现战略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召集、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2023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议,审议议案59项;共召开6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35项。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3项议案。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2023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2023年度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17项议案。

3.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的议案》《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同意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本次重组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17项议案。

4.2023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项议案。

5.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用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6项议案。

6.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项议案。

7.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1项议案。

8.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14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2项议案。

(二)2023年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随着宏观环境持续改善,市场预期稳步释放,国内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进一步提升,欧美地区汽车制造持续推进向新能源的转型。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围绕“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以人为本,创新驱动,做精做专先进制造产业,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上市公司”的经营指导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紧抓市场发展机遇,积极推进全球化产业布局,加强中、美、墨团队的国际业务协作,大力进行市场开拓,不断优化业务结构,持续完善供应链体系,公司业务规模实现大幅增长。公司主要完成指标如下: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687.66万元,同比增长91.03%;实现归母净利润12,122.40万元,同比降低14.95%;实现扣非净利润14,346.42万元,同比增长595.68%。2023年末总资产395,896.24万元,同比增长10.39%;净资产198,258.40万元,同比增长22.11%;资产负债率49.92%,降低4.81个百分点。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通过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出了宝贵意见,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各专门委员各司其职,严格履行前置审议程序,切实发挥专业指导作用,对公司的财务管理、高管聘任、董事高管薪酬等事项分别进行审查,充分发挥了政策把关和专业判断作用,进一步规范了公司治理结构。

(五)聚焦智能制造战略推进情况
自 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向智能制造转型以来,便持续推进聚焦智能制造的战略规划,致力于将原有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业务剥离。2023年 5月,公司召开董事会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将房地产相关业务整体出售,2023年 7月完成标的公司股权交割,实现公司主营业务向工业自动化的全面转型。同时通过将非主业资产处置实现现金回流,可进一步集中资源促进智能制造产业的发展,切实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实现公司业务的长久健康发展。

(六)加强公司制度建设、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情况
2023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法规、制度、规则,新编制1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并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共计7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提升公司治理制度的时效性、有效性,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严格推进各项制度的执行,使上市公司运作体系更加规范、透明,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质量。

(七)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维护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内部机制和优化信息披露业务流程,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全年共完成4项定期报告和73项临时公告的编制与披露,共计175份公告文件披露上网。同时根据公司产业转型情况不断强化定期报告中经营性信息的披露,切实加大自主信息披露力度。

公司始终注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质量,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方便广大投资者参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决策;召开3次网络业绩说明会,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渠道对投资者关系的问题做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并积极参加券商策略会、投资者交流会、组织路演与反路演,与广大机构投资者开展交流,展现公司产业转型成果,公司股东结构不断优化、价值不断提升。

二、2024年度工作展望
2024年董事会将继续秉承“永恒提升价值,不断奉献社会”的价值观,公司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聚焦主营”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以人为本,创新引领,做精做专工业自动化产业,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上市公司”的经营指导思想,坚持“市场、技术、品牌”三个领军,依托Paslin的技术优势、品牌优势,积极发展中美墨欧市场,深耕汽车行业,拓展非汽车自动化市场项目。立足全体股东利益,规范治理,提高经营质量,不断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益,增加核心竞争力。董事会将重点关注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提高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全体董事将继续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科学高效的决策公司重大事项;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严格推进各项制度的执行,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

(二)提升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水平
2023年中国证监会发布并施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为充分发挥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公司将提供各种资源、渠道,支持并配合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开展工作,加强专门委员会对相关议案的事前调查和研究,通过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更多的依据,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为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三)信息披露合法合规,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准确性。公司亦将不断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资本市场价值,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四)持续聚焦并加快智能制造产业布局
公司坚持以产业转型升级为发展目标,围绕《中国制造 2025》制造强国战略方向,立足现有工业自动化主业,积极推进布局智能制造发展,充分调研行业情况,优化产业结构,深耕汽车产业,扩大非汽车产业业务占比;巩固北美市场,积极开拓国内业务,布局欧洲市场,深入开展国际业务协作,发挥全球产业布局优势,努力培育业绩增长点,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及发展空间,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3年度,在各位董事、监事、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持续深入聚焦智能制造产业的战略。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履行各项职责,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经营决策和管理指导作用,优化管理体系,防范控制风险,提升盈利能力,以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

请予以审议。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2)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秉承对股东负责、对公司负责的态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尽职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抓好风险防控为目标,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的提升,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3月13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1项议案;
(二)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2023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2023年度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10项议案;
(三)2023年5月8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的议案》《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同意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本次重组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16项议案;
(四)2023年7月21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项议案;
(五)2023年8月17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项议案;
(六)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1项议案;
(七)2023年11月10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1项议案。

二、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能够按时出席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对监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公司的运营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坚持依法运作理念,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断规范内部控制行为,强化风险防控意识,依法运作,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财务报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能够认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用以规范本公司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本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问题。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规范了内部控制行为,提升了公司内部控制环境要求,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本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及重大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3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并经过公司董事会会、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在广大投资者的支持和关心下圆满完成了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切实发挥好监事会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和稳定发展。

请予以审议。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3)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孙金云、程皓、孙林)》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请予以审议。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4)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请予以审议。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5)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请予以审议。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6)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请予以审议。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7)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32301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一、2023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实现情况
(一)营业收入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3,688万元,同比增长 91.0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大力进行市场开拓,签订订单及项目交付大幅增加。其中: 1、工业自动化业务营业收入211,070万元,同比增长109.43%;
2、房地产开发业务营业收入1,567万元,同比降低84.03%;
3、物业管理业务营业收入509万元,同比降低31.29%。

(二)营业成本
2023年度公司发生营业成本180,303万元,同比增长88.75%,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导致成本同步增长。其中:
1、工业自动化业务营业成本178,388万元,同比增长104.62%;
2、房地产开发业务营业成本1,219万元,同比降低83.15%;
3、物业管理业务营业成本373万元,同比降低52.00%。

(三)利润总额
2023年度公司利润总额7,609万元,同比下降54.17%,主要系去年同期一级土地开发业务转让确认投资收益较高所致。

(四)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22万元,同比下降14.95%,主要系去年同期一级土地开发业务转让确认投资收益较高所致。

(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
595.68%,主要系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导致利润同步增长。

(六)销售费用
2023年度公司发生销售费用1,581万元,同比下降6.86%,主要系报告期内转让房地产业务,导致业务费用减少。

(七)管理费用
2023年度公司发生管理费用13,305万元,同比增加32.62%,主要系报告期内国内和墨西哥业务增加,导致人工费用增加。

(八)财务费用
2023年度公司发生财务费用2,897万元,同比增长27.91%,主要系报告期内美国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上升所致。

二、2023年财务状况
(一)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资产为 395,896万元,负债合计197,638万元,净资产198,258万元,资产负债率49.9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71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163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7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656万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665万元。

(二)主要财务指标
每股净资产4.26元,同比增长22.11%。

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0.2653元/股,同比下降17.51%;每股收益(扣非净利润)为0.3139元/股,同比下降17.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5%,同比下降 2.77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7.98%,同比上升6.60个百分点。

请予以审议。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8)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71,920,936.44元,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223,984.1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5,032,8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503,28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8.36%。本年度不进行派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7)。

请予以审议。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9)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提示:公司2024年度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策影响、市场状况与内部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2024年年终决算结果可能与本预算指标存在差异,请特别注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2024年度预算编制基础
(一)公司2024全面预算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等要求进行编制。

本预算的编制是在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本着坚持战略引领,注重价值导向,稳健发展的原则下编制而成。

1.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产品和主要原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不会有重大变化; 3.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税收政策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4.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公司能够正常运行,计划的投资项目能如期完成并投入生产;
5.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预算报表的合并范围
2024年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有10家公司,较2023年减少2家。


序号公司名称
1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海南派斯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America Wafeng Corporation
4The Paslin Company
5T3 Paslin Inc.
6T3 Paslin Holdco INC.
7Paslin Mexico Servicios
8长春万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9上海派斯林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10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吊销状态,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三)2024年预算编制安排
公司 2024年预算是根据 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目前的现实基础,考虑到市场和业务的拓展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编制。

二、公司2024年度预算
2024年,公司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聚焦主营”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以人为本,创新引领,做精做专工业自动化产业,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上市公司”的经营指导思想,坚持“市场、技术、品牌”三个领军,依托Paslin的技术优势、品牌优势,积极发展中美墨欧市场,深耕汽车行业,拓展非汽车自动化市场项目。2024年度公司预计营业收入27亿元,净利润2.5亿元。

三、为实现预算目标将采取的措施
1.深耕汽车行业,持续推进市场开拓
公司将围绕自身的行业资源与项目经验优势,牢牢把握汽车转型升级发展机遇,一方面巩固乘用车制造产业优势,加大北美汽车白车身主机厂市场开拓力度,另一方面开拓商务、休闲、运动等商用车制造装备市场,以及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制造装备市场,并大力发展行业前沿技术、提升产品智能化水平,推动主营业务进一步增长。

同时发展汽车工业自动化领域标准化设备,围绕产业链上游,扩大汽车制造系统工程领域业务范围,拓展激光房、机器人导轨、控制单元等各型标准化产品及解决方案,提高设备自动化效率、标准化程度、及解决方案的交付效率,加强品牌与市场的黏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拓展非汽车产业发展,不断优化业务结构
依托于在汽车制造市场积累的工艺技术经验和行业口碑,公司将持续拓展智能仓储、建筑装配、白色家电、大消费等工业生产行业的业务布局,推动相关技术应用向多产业渗透,提升在智能制造领域的覆盖面,进一步推动产业布局与客户结构的优化升级,为公司提供业绩增量、缩短项目周期、降低行业客户周期性和波动性风险,助力各工业制造行业生产制造水平向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的转型升级,努力成为一家引领传统制造业自动化转型升级的领军企业。

3.全面开拓国内业务,加速优质项目落地
基于在国内市场逐步的品牌、客户、项目积累,公司坚持以技术和质量为核心,以过硬的产品和优质服务在客户中形成良好的口碑,成功建立了良好的品牌知名度,树立了公司市场品牌、技术品牌、形象品牌。在保证已签订单高质量交付的基础上,2024年公司继续加大品牌推广力度,积极开拓国内主机厂市场客户,进入更多头部主机厂客户供应商体系,全力拓展国内优质订单项目落地。同时,积极布局欧洲市场,发挥国内及欧洲业务团队资源优势,实现欧洲市场的快速增长。

4.深化全球产业布局,加快推进业务协同
以Paslin在北美市场的品牌优势、项目经验、优秀团队为基础,以国内技术团队为助力,全面开展国际化协作,参与国际化竞争。一方面通过业务协同和全球化采购缩短国际项目交付周期、降低项目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另一方面运用Paslin的品牌、技术、市场优势,着力开拓国内客户以及实现国际项目在国内的转化,通过项目协作加速Paslin市场、技术向国内的转化,提升上市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完成墨西哥生产基地投产、提升公司产能,实现中国、美国、墨西哥公司的产业协同,推进公司全球化产业布局。

5.加快建设全球供应链体系,提升管理效益
公司将持续优化全球供应链体系,挖掘全球供应商资源,实现降本增效。同时深化内部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出供应商门户解决方案,简化采购流程。采取国际化核价议价策略,真正实现以价格、货期和质量为评价标准的采购体系。建立战略合作供应商体系,注重原材料成本节约。完善项目执行流程,提升精益化管理,实现管理实时化、运营智慧化、生产高效化,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产品交付率。

6.加强团队建设,打造行业优秀人才队伍
公司倡导“个人的力量有限、团队的力量无穷”的合作精神,发扬“敬业、竞争、实干、团队、学习”五种精神,打造“专业化、国际化、年轻化”的干部队伍。开拓招聘渠道,吸引全球优秀的行业人才,做好国际化人才储备;加强国际化与专业化的团队建设,推进中美人才全方位技术交流工作;进一步完善培训和考核体系,为核心人才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健全任职资格体系,发挥人才专长,不断提高人均效益,打造行业优秀人才队伍。

请予以审议。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10)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计划需求,公司拟在2024年度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00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数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其中拟对上海派斯林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00亿元、对长春万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亿元的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8)。

请予以审议。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11)
《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 15万元,按月发放,与 2023年度保持一致。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岗位薪酬与董事津贴,薪酬区间为50万元至300万元,董事津贴为每年2万元,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仅领取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2万元,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请予以审议。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12)
《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薪酬拟按每年2万元的标准领取津贴,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按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请予以审议。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13)
关于2024年度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2024年度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其中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 2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

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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