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迪科(300047):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9:25:43 中财网
原标题:天源迪科: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047 证券简称:天源迪科 公告编号:2024-23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的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37,744,6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9,566,170.08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37,744,6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3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5月 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 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年 5月 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5月 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0*****668陈友
200*****071陈兵
300*****626陈鲁康
401*****197杨文庆
500*****296谢晓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 5月 9日至登记日:2024年 5月 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谢维
咨询电话:0755-26745678
传真电话:0755-26745600
七、备查文件
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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