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000519):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9:55:40 中财网
原标题:中兵红箭: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五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文件、资料, 是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会议的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公 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1. 经核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议案 经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 2.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0日公告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经核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42名,代表股份578,437,4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377%。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本所律师对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 证明资料和授权委托文件进行了审查,确认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计5名,代表股份353,242,6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664%。 (2)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 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以书面方式进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按《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 网络投票在会议通知确定的时间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两种投票方式的表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8,314,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8%;反对4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 弃权7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13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8,316,8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2%;反对4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 弃权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951,1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4990%;反对4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1977%;弃权 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33%。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001,9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7100%;反对4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2073%;弃权 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7%。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78,369,9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3%;反对4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 弃权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004,2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司、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现代控 制技术研究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8.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002,6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0.2044%;弃权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002,6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7129%;反对4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2044%;弃权 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5%。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与该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豫西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 司、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现代控 制技术研究所回避表决。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8,368,3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1%;反对4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弃权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8,372,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7%;反对4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 弃权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006,5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7291%;反对4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1977%;弃权 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1%。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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