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600549):厦门钨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20:01:25 中财网
原标题:厦门钨业:厦门钨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4-045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在厦门市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21层本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于2024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黄长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黄长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王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叶小杰先生、独立董事程文文先生、董事谢小彤先生三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独立董事程文文先生、独立董事朱浩淼先生、董事侯孝亮先生三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独立董事朱浩淼先生、独立董事叶小杰先生、董事钟可祥先生三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任命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经各专门委员会选举产生后,会议同意任命叶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同意任命朱浩淼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并对前述议案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叶小杰先生的专业能力及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根据董事长黄长庚先生的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聘任吴高潮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根据总裁吴高潮先生的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聘任钟可祥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洪超额先生、钟炳贤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根据总裁吴高潮先生的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聘任钟炳贤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并对前述议案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钟炳贤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财务负责人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同意聘任钟炳贤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董事长黄长庚先生的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聘任周羽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并对前述议案发表如下意见:经审阅吴高潮先生、钟可祥先生、钟炳贤先生、洪超额先生和周羽君女士的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董事长黄长庚先生的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聘任陈小林先生和苏丽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聘任张济柳女士担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的议案》,并对前述议案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张济柳女士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张济柳女士继续担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职务,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以上相关人员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5),及公司于 2024年 5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7)。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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