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智达(688627):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20:11:38 中财网
原标题:精智达: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 5月 31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湖村富安娜公司 1号 101工业园 D栋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5月 31日
至 2024年 5月 31日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 案》
7.01《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7.0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7.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7.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7.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4年 4月 26日、2024年 5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3、议案 5、议案 7.0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88627精智达2024/5/2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 5月 27日(9:00-11:0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湖村富安娜公司 1号101工业园 D栋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1号会议室。

(三)股东登记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 2024年 5月 27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湖村富安娜公司 1号 101工业园 D栋 1楼东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755-21058357
联系人:彭娟、黄琳惠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11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年 5月 31日召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年 5月 31日召
序 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3《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4《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的议案》   
7.01《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   
7.0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7.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7.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7.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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