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002167):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20:16:31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锆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4-030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珠津工业区凯撒工业园珠津一街3
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冯立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220,319,168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43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9人,代
表股份217,002,5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00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3,316,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28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人,代表股份16,847,3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7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3
人,代表股份13,530,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46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人,代表股份3,316,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428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
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400,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5831%;反对91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65%;弃权8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4.5481%;反对9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472%;弃权80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384,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5760%;反对93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37%;弃权8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1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4.4549%;反对93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404%;弃权80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384,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5760%;反对93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37%;弃权8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1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4.4549%;反对93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404%;弃权80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400,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5831%;反对91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65%;弃权8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92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4.5481%;反对9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5.4472%;弃权80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384,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5760%;反对93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37%;弃权8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91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49%;反对93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5.5404%;弃权80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437,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5997%;反对88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99%;弃权8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96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4.7653%;反对88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5.2299%;弃权80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699,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7189%;反对6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08%;弃权8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6.3234%;反对61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3.6718%;弃权800股。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523,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6387%;反对79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13%;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5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5.2752%;反对79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4.7248%;弃权0股。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203,480,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5408%;反对93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88%;弃权8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90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82%;反对93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5.5671%;弃权80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的议案》
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380,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5739%;反对93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57%;弃权8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90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82%;反对93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5.5671%;弃权800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
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380,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5739%;反对9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61%;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90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82%;反对93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5.5718%;弃权0股。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384,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5760%;反对93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37%;弃权8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91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49%;反对93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5.5404%;弃权800股。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384,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5760%;反对93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37%;弃权8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91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49%;反对93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5.5404%;弃权800股。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380,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5739%;反对93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57%;弃权8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90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82%;反对93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5.5671%;弃权800股。

五、备查文件
1、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关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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