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300424):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20:31:02 中财网
原标题:航新科技:关于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0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4年5月22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收到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送达的
《关于提请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经核查,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持有航新科
技股份 15.30%,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规定的提出临时提案资格。本次提案内容明确,审议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权限范围。董事会同意将本提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
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
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8.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9.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光宝路1号
航新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总提案:除累积投票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确认 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5.00《关于 2024年度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 2024年度董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7.00《关于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00《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00《关于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00《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11.00《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2.00《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13.00《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00《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其他说明
(1)提案8、9、10、11、1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提案12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提案13、14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述职。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7:00,
2024年5月22日下午13:00-13:30,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前30分钟停止股东登记。

2. 登记地点: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光宝路1号航新科技
大厦二楼会议室。

3.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等进行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前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3)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一),与前述登记文件递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
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出席会议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于2024年5月22日下午14:00到
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光宝路1号航新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参
加会议。

3.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胡珺、许谦
电话:020-66350978
传真:020-6635400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七、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附件一:《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一: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传真号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二: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件二: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提案:除累积投票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确认 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5.00《关于 2024年度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 2024年度董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7.00《关于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00《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00《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10.00《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00《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2.00《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13.00《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14.00《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特别说明:
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授权委托书对上述非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目内以“√”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对于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目内填报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打印或复印本委托书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24
2.投票简称:航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投 X1票X1票
对候选人 B投 X2票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10,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 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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