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股份(30065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庄占龙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江路吴宅园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7,229,26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7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7,215,96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7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3,3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3,3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3,3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97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4%;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69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的关联方股东回避了议案的表决。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97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4%;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69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的关联方股东回避了议案的表决。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97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4%;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69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的关联方股东回避了议案的表决。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97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4%;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69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的关联方股东回避了议案的表决。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97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4%;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69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的关联方股东回避了议案的表决。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97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4%;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0%;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579%;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414%。 该议案的关联方股东回避了议案的表决。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97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4%;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0%;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579%;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414%。 该议案的关联方股东回避了议案的表决。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97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4%;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0%;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579%;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414%。 该议案的关联方股东回避了议案的表决。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97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4%;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69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的关联方股东回避了议案的表决。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97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4%;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69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的关联方股东回避了议案的表决。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包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1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579%;弃权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414%。 公司独立董事林希胜和胡学龙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1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579%;弃权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414%。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1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579%;弃权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414%。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1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579%;弃权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414%。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1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579%;弃权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414%。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1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579%;弃权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414%。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1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579%;弃权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414%。 1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1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579%;弃权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414%。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1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579%;弃权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414%。 2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1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579%;弃权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414%。 2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1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579%;弃权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414%。 2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1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579%;弃权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414%。 该议案的关联方股东回避了议案的表决。 2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1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579%;弃权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414%。 2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1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69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1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579%;弃权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414%。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1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579%;弃权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414%。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1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579%;弃权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414%。 2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1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579%;弃权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414%。 2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18,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08%;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579%;弃权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41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邹宏 、陈庆愿 3、 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2、《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关于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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