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麟科技(688370):丛麟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370 证券简称:丛麟科技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5月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0 议案五、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11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12 议案七、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 13 议案八、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4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15 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6 附件一 ................................................................ 17 附件二 ................................................................ 21 附件三 ................................................................ 25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丛麟科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2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9)。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4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万源路599号上海万源诺富特酒店二楼戛纳厅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六)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董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编制了《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一:《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了《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内容包括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二:《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5,335,110.75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88,362,392.44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832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79.52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6.35%。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五、 关于聘任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汇”),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经过认真客观地审计工作,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认为中汇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建议公司继续聘任中汇为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税前),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独立董事额外享有岗位津贴每年6万元(税前)。 2、2023年度独立董事实际领取津贴金额如下:
1、公司董事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半年度发放。 2、公司董事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七、 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申请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承兑、贴现、保理、融资租赁及其他融资等,具体以和银行签署的书面合同为准。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25,000万元的担保,其中拟为上海天汉提供3,000万元担保、拟为盐城源顺提供10,000万元的担保、拟为山东环沃提供6,000万元的担保、拟为夏县众为提供4,000万元的担保、拟为蓬莱蓝天提供2,000万元的担保。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所属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调整公司对各全资子公司之间、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八、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独立行使监事会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等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较好维护了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编制了《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三:《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九、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的监事。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四、其他规定: 1、公司监事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监事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人员绩效工资部分视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4、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5月17日 听取: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若山)》《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品晶)》《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建国)》。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一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坚持科学决策,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动各项业务有序开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年共召开董事会5次,召集、召开股东大会2次,顺利完成了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工作。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权益。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根据相应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专门委员会将深入讨论,充分研究,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8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所有会议议案经充分讨论、研究后全数通过。 董事长能够按照规定尽职主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采取措施确保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四、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工作;第一届董事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2023年,全体董事认真参加每一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对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客观、公平、公正地对每项议案发表自己的意见,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同时,通过参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各项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在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的3名独立董事具备工作所需财务、法律及专业知识,符合独立性要求,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关注公司规范运作,针对公司制度设计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专业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有力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2024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规章制度,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及实施进展情况,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推动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达成。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董事职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从公司的发展实际出发,履行董事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二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已经完成,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479.7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8,836.2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9.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87.5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7.19%。 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1)主要系宏观经济下行,市场竞争加剧,新增产能处于爬升期,收入增长不及预期;(2)部分客户结算回款节奏放缓,公司对应收账款进行资产减值计提;(3)对子公司山东环沃和上海众麟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29,286.45万元,较报告期初下降12.20%;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66,091.42万元,较报告期初下降 6.85%。较期初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以及子公司山东环沃和上海众麟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一)资产、负债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1、 货币资金的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分红和购买理财所致; 2、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增加,主要系期末美元贷款余额远期外汇公允价值减少所致; 3、 应收票据的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客户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4、 应收账款的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6、 预付款项的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修理、货款所致; 7、 其他应收款的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应收股利减少和坏账计提所致; 8、 存货的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上海美麟嘉信项目采购的增加所致; 9、 债权投资的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存单类理财产品所致; 10、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上海天汉转让上海新金桥股权所致; 1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对福州清禹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款所致; 12、在建工程的减少, 主要系报告期上海天汉和山东环沃部分在建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13、固定资产的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14、 商誉的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山东环沃和上海众麟商誉减值所致; 15、合同负债的增加,主要系期末子公司夏县众为尚未处置危废增加所致; 1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借款所致; 17、长期借款的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借款所致。 (二)利润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1、 营业收入的减少,主要系宏观经济下行,市场竞争加剧,新增产能处于爬升期,收入增长不及预期所致; 2、 营业成本的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填埋费用和物料消耗下降所致; 3、 销售费用的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及业务招待费增加所致; 4、 管理费用的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5、 研发费用的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发项目投入减少所致; 6、 财务费用的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贷款利息费用化增加所致; 7、 投资收益的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增长所致; 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9、 信用减值损失的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款坏账计提金额增加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的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合同资产坏账计提金额增加所致; 11、资产处置收益的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山东环沃和上海众麟商誉减值所致; 12、营业外收入的减少,主要系同期公司收到地方政府关于企业上市(挂牌)鼓励补助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报表数据。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三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全力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投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管履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报告真实合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 3、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计划已事先取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交易行为遵照市场化原则,也履行了相关的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经核查,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5、对外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保证了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及时审议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公司经营活动和资产管理状况、经营成本的控制及管理、财务规范化建设等事项进行检查。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经济运行状况,掌握公司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遵守《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决定的情况。并持续加强自身学习,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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