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安通控股(600179):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工作函》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11037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工作函》的专项说明 目 录 页 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 一、 1-17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2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11037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部《关于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303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已收悉,我们作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2023年报的注册会计师,对工作函的回复如下: 问题 2、关于国际业务经营模式。年报显示,公司 2023 年销售费用 0.48 亿元,同比上涨 86.24%,主要系公司开展广告宣传增加以及国际业务经营模式变化后租船代理费增加所致。关注到,2023 年公司国际物流相关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5.64 亿元,同比下滑 73.74%,毛利率同比大幅减少 42.45 个百分点后仍有 40.29%,明显高于国内物流相关业务 7.68%的毛利率。 请公司:(1)补充披露国际业务经营模式变化的具体情况,并说明国内与国际物流相关业务毛利率差距较大的原因;(2)结合国际物流业务开展情况、价格变化、在手订单、市场竞争情况等,说明本年度国际业务收入规模和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相关业务经营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3)结合收入及销售费用构成的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本年度营业收入下降的情况下,销售费用大幅上涨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国际业务经营模式变化的具体情况,并说明国内与国际物流相关业务毛利率差距较大的原因; 1.国际业务经营模式变化的具体情况 2022年公司主要通过与中联航运以联营外贸航线合作的方式布局国际业务,在联营外贸航线上投入 12 艘集装箱船舶,总运力达 65.22万载重吨,用于经营中国-美西航线、中国-欧洲航线,公司依照合作协议的规定将航线损益分成、投入联营航线集装箱箱租以及投入联营航线的船舶租金确认收入,将船舶营运成本、集装箱折旧等使用成本计入成本。2022年 11月,公司与中联航运联营外贸航线的业务终止。2023年公司国际业务以船舶对外期租为主开展,为了减少船舶空滞期以及扩大租船合作范围,降低风险,公司加强与船舶经纪公司合作为公司船舶寻找优质承租人,并按照国际惯例支付租船代理 大华核字【2024】0011011037号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11037号专项说明
②国内与国际物流相关业务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 a.公司国内物流业务主要是通过公司覆盖全国“沿江、沿海、纵深内陆”的业务网络布局,以集装箱航运物流为核心,通过整合水路、公路、铁路等运输资源,为客户提供绿色、经济、高效、安全的集装箱全程物流解决方案;公司国际物流主要是通过自有船舶对外期租的方式开展业务,合作的对象主要为国际主流班轮公司。二者的业务运作模式存在差异性。 b.国际物流主要是通过自有船舶对外期租的方式开展业务,其主要成本基本是固定的,包含了船舶保险、船员薪酬、船舶坞修、船舶折旧以及部分维护费用等;国内物流业务采取自营国内航线模式,其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燃油、港口费用、船员工资、维修保养等各种与航行直接相关的可变成本。 c.国内集装箱运输主要是为国内南北之间的货物流通提供解决方案,不仅面临着同行业对手间的竞争,还面临着其他运输方式,如散货船运输、公路运输以及铁路运输的竞争,具有一定的可替代性。国际集装箱海运物流运输一般以大型船舶作为运输工具,具有成本低、效率高、安全性好的优势,因此一般洲际间的货物运输以海运为主,具有较大的不可替代性。 综上所述,由于业务模式、运营成本不同以及国际海运的竞争优势,导致公司国内海运业务毛利率低于国际海运业务毛利率。 (2)结合国际物流业务开展情况、价格变化、在手订单、市场竞争情况等,说明本年度国际业务收入规模和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相关业务经营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国际物流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以国内集装箱海运运输为主,国际海运业务(船舶对外期租)为辅。2021年,受供应链不畅的影响,外贸集装箱运价大幅上涨,公司紧抓外贸航运市场带来的发展机遇,将部分船舶转至外贸市场运作,并在 2022年与中联航运达成战略合作积极布局美西、欧洲等国际集装箱运输航线赚取了较好的回报,但由于 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与中联航运及中联香港解除《联营协议》。至此,公司与中联航运联营外贸航线的业务终止,不再开展业务合作。 大华核字【2024】0011011037号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11037号专项说明 2023年度 大华核字【2024】0011011037号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11037号专项说明
公司 2023年度发生销售费用 4,767.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207.80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2023国际业务经营模式发生变化,为了尽快有效衔接外贸航线业务,公司通过船舶租赁经纪公司拓展外贸业务,导致 2023年度销售费用中租船代理费增加了 1,224.83万元;同时,公司在 2023年度进行品牌焕新升级并开展广告宣传,也导致销售费用中广告宣传费较上期增加了 386.12万元。 综上,公司收入下降但是销售费用上升主要是国际业务经营模式变化以及公司进行品牌焕新升级所致。 会计师核查情况: 1.核查程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 了解、评估和测试了公司国际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对国际业务负责人进行访谈; (2) 检查收入确认政策,判断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 对公司国际业务经营情况进行分析,检查业务相关合同及对账情况; (4) 利用公开信息和第三方平台,检查主要客户工商背景,判断交易的真实性。 (5) 对收入的交易额和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未回函的执行替代测试,评价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6) 根据合同条款和履约情况对收入进行重新测算,对回款进行检查; (7) 对境外业务收入及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8) 对公司销售费用进行合同检查、选取主要客户依据经纪约根据合同条款对租船代理费进行重新测算,并检查支付情况。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国际业务受客户变动及外部市场环境影响导致 2023年度国际业务收入规模和毛利率大幅下滑,其趋势与市场表现一致,存在合理性; 因国际业务经营模式变化以及公司进行品牌焕新升级增加销售费用投入,收入下降但销售费用大幅上涨具备合理性。 工作函问题 3、关于货币资金。年报显示,2023年末公司账面货币资金 19.73亿元,交易性 大华核字【2024】0011011037号专项说明 金融资产科目明细下的结构性存款 28.63亿元,其他流动资产科目明细下的一年以内定期存款19.28亿元,债权投资科目明细下的三年内定期存款 4.69亿元。关注到,2023年末公司短期借款10.13亿元,同比增长 82.19%,长期借款 0.45亿元全部为本年新增。年报显示,本年度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 0.89亿元。 请公司:(1)说明在维持高额货币资金和存款的同时,大幅增加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上述结构性存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类型、投资期限、投资金额、收益率及实际到账情况等,说明将其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具体计算过程和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说明在维持高额货币资金和存款的同时,大幅增加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在当前国内和国际集运市场运价大幅下跌,公司经营业绩承压的背景下,为了保持公司流动性应对市场下行风险,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增加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是深化银企合作,恢复公司信用 受 2020年司法重整的影响,公司在银行系统信用受损,重整完成之后,公司股东实力和资本结构得到大幅优化,业务经营稳定。在此基础上,公司加强了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2023年末公司获得银行授信总额 29亿元,信用得到逐步修复。同时,公司持续深化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以较低成本与主要合作银行开展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和固定资产借款业务:一方面公司以多元化结算模式进行交易支付,减少了对日常营运资金的占用,增强了公司的流动性;另一方面公司深化了与主要银行的信贷合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夯实了信用基础。 二是公司未来资本开支的需要 1.公司于 2023年 8月召开了总裁办公会议,同意公司投资 6亿元参股上海港罗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20%),根据投资计划的安排,公司于 2024年 1月已完成一期投资金额 4亿元的支出,目前仍有 2亿元待支付; 2.公司分别于 2023年 9月和 2023年 11月,召开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购置部分集装箱的议案,根据相关会议的安排,公司拟进行集装箱资产的更新。截至目前,公司已签造箱合同金额42,499.40万元,后续公司也将会视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持续对公司资产进行调整更新。 根据以上资金支出计划,公司除了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的前提下,仍需储备一定的资金用于对外投资和固定资产升级。 综上所述,公司目前货币资金和存款充裕,但一方面出于公司信用恢复,加强与金融机构的业务沟通合作,另一方面出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和结算方式考虑,以应对未来市场不确定性,同时基于公司未来资本开支的需要,公司适当增加短期和长借款是合理的。 (2)补充披露上述结构性存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类型、投资期限、投资金额、收益率及实际到账情况等,说明将其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公允价值 大华核字【2024】0011011037号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11037号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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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24】0011011037号专项说明 合会计准则中金融工具的相关规定。 会计师核查情况: 1.核查程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了解、评估和测试了公司资金运营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对公司货币资金的余额、受限情况以及长短期借款向银行实施了函证; (3)获取了公司的受限资产的清单和相关的授信以及担保的协议; (4)对公司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本金、利率情况进行了函证; (5)对公司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进行重新测算并检查到期收回情况。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金流充足,具备较高的长、短期偿债能力;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以及理财产品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4号)定义的结构性存款,根据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通常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由于结构性存款业务嵌入了金融衍生产品,与汇率、利率、指数等挂钩,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结合合同约定、产品类型及风险等级等信息对其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结构性存款本金之间的差异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工作函问题 4、关于在建工程。年报显示,2023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物流园区项目,期末账面余额 0.80亿元,累计计提减值准备 0.31亿元,该项目于 2017年开始建设,2021年至今工程进度停留在 20%未有进展。其中,2023年公司对该物流园区项目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76.53万元,相比 2022年计提金额 2,285.60万元大幅减少。 请公司:(1)补充披露物流园区项目在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包括立项背景、投资计划、开工时间、期间各年度实施进展、地块规划变更情况等,说明公司在建工程减值迹象出现的时点及原因;(2)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补充披露可收回金额的测算过程、具体参数等,说明物流园区项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本年度减值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物流园区项目在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包括立项背景、投资计划、开工时间、期间各年度实施进展、地块规划变更情况等,说明公司在建工程减值迹象出现的时点及原因; 1.项目立项背景 2017年,公司作为内贸集装箱物流行业的龙头企业,主要经营集装箱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服务业务。在原海上航运的主打优势基础上,公司近年来通过积极整合水路、铁路、公路等运输资 大华核字【2024】0011011037号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11037号专项说明
原计划中,物流园区项目的资金主要依赖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由于股票发行未能成功,加之公司受到原控股股东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的影响,致使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2020年 9月公司进入司法重整期后,物流园区项目也自 2020年 9月起停工。 5.地块规划变更情况 2017年 11月,安通(唐山海港)多式联运物流有限公司通过竞拍取得三宗土地使用权,用于安通(唐山)多式联运物流基地项目的开发建设,2021年 5月因政府规划调整,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将公司名下三宗土地及附属物纳入“唐山港国际智慧物流园区项目”整体规划,有偿收回三宗土地的使用权,目前相关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 6.项目在建工程减值迹象出现的时点及原因 2021年 5月因政府规划调整等原因,公司与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大华核字【2024】0011011037号专项说明 “管委会”)签订《协议》:约定管委会负责将公司名下三宗土地及附属物纳入“唐山港国际智慧物流园区项目”整体规划,公司负责解决三宗土地上任何限制,管委会按照评估价(评估价经双方共同确认)有偿收回土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第五条规定,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其中“(四)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五)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六)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七)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工程情况进行评估测试,并根据预计可回收价值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为真实地反映在建工程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第五条规定,对已停工的项目公司聘请外部专业评估机构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经评估师的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计提减值。 (2)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补充披露可收回金额的测算过程、具体参数等,说明物流园区项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本年度减值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的测算过程、参数 (1)评估方法 根据《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与《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资产减值测试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然后将所估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比较,以确定是否发生减值。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该物流园区项目已于 2020年 9月全面停工,2021年 5月已与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沟通协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土地的相关事宜,因此该物流园区项目已不再计划续建,该项目无法产生经营现金流,故本次评估采用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 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 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 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本次资产评估中,由于在建工程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因此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 大华核字【2024】0011011037号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11037号专项说明
3)资金成本 即应计利息,计息期按正常建设工期,利率取评估基准日银行基建贷款利率、资金视为建设期内正常均匀投入,计息基础为建安工程造价、前期费用及管理费之和。 P/2 投资利率:R=(1+r) -1,其中: R——投资利率, r——现行银行年贷款利率, 大华核字【2024】0011011037号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11037号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11037号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11037号专项说明
单位:万元
2022年期间,公司继续推进管委会的收储协调工作,但截至 2022年底,公司与管委会的沟通没有比较明确的进展,管委会收储进度停滞,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时由于长时间停工以及缺乏团队维护的影响,导致地上主要建筑物锈蚀较为严重。因此,基于审慎的原则并结合评估专业意见预计可收回价值,公司 2022年对物流园区在建工程计提了减值准备 2,285.60万元。 2023年,公司继续聘请评估机构对该物流园区项目进行评估,但由于物流园区项目仅仅是地上建筑物锈蚀的情况进一步加深,2022年和 2023年可收回金额评估的各项参数指标并未发生重大变化,无其他减值迹象。因此,基于审慎的原则并结合评估专业意见预计可收回价值,公司2023年对物流园区在建工程计提了减值准备 76.53万元。 综上所述,评估机构采用的评估方法、评估参数的计算以及数据来源等基本保持一致,能较好反映公司物流园区项目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物流园区项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的依据较充分,具有合理性,物流园区项目在建工程减值计提充分,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会计师核查情况: 1.核查程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对在建工程进行现场观察与盘点; 大华核字【2024】0011011037号专项说明 (2)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该在建工程持有意图、进展情况及未来计划; (3)了解评估机构资质以及独立性,获取评估师报告,复核评估师评估方法、关键测算参数,结合现场观察情况评价在建工程减值的合理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没有发现公司上述回复中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相关资料存在不一致,本年度物流园区项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充分,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丽莹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琳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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