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厦精密(001306):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6,702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14,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1%,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500,000股,并于2023年1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46,5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2,0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46,814,688股,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为15,185,31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314,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1%,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5月1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314,688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15%,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2.03%。”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314,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6,702户。 4.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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