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一轨(68848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5月13日 18:01:38 中财网
原标题:九州一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重大事项提示
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7.7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44.7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2022年分别下降98.00%、112.17%。

上述业绩下滑或亏损主要系受行业周期性变化影响,行业整体内需不足、地方债务管控政策趋严,导致城轨项目建设工期后延,公司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与噪声控制业务收入确认压力增大、行业竞争加剧毛利率下降、回款不及预期、管理费用上涨以及联营企业亏损增加等因素,全年业绩同比有较大下滑。如果后续公司营收未能有效增长、毛利率持续下滑、费用无法有效控制则业绩存在继续下滑的风险。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九州一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负责九州一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金证券 2023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即 2023年 1月 18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对九州一轨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工作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 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 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后予以披露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 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 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 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 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 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 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 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可以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 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 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 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 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
工作内容
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 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 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中介机 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 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 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 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 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 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 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 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 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 项。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7.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44.76万元,分别较上年下降98.00%、112.17%。主要原因如下:
1、2023 年度,行业整体内需不足、地方债务管控政策趋严,导致城轨项目建设工期后延,公司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与噪声控制业务收入确认压力增大。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27,473.90万元,较上年下降了 30.32%,公司营业收入变化趋势基本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一致。与公司业务具有较高可比性的天铁股份(轨道工程橡胶制品业务)、震安科技2023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下滑了62.33%、22.65%; 2、2023年度,公司所在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产品的平均单价及毛利率随之下降。2023年度,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为 32.39%,较上年度下滑了 8.68个百分点。

与公司业务具有较高可比性的天铁股份(轨道工程橡胶制品业务)、震安科技2023年度的毛利率分别下降了 16.88个百分点、7.66个百分点,公司的毛利率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基本一致;
3、2023年度,公司管理费用 4,122.29万元,较上年增长了 1,629.85万元,主要系公司因上市相关事宜发生的支出增多所致;
4、2023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账面金额合计为 54,201.90万元,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未达预期,使得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了 670.85万元,同比上升了 66.06%;
5、2023年度,公司因联营企业北京九州铁物轨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亏损增加,使得公司本年计提投资损失 584.10万元。

(二)整改情况
公司已经在 2023年度报告中披露了相关的应对措施。保荐机构提请上市公司关注 2023年度经营业绩大幅下降情况的原因,加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建设,拓宽公司业务及技术的应用领域,提高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加强公司的成本管理、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有效、合理的控制公司的费用化支出;加强客户跟踪管理及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及时控制业绩下滑以及未来可能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时,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事项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7.7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44.7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2022年分别下降98.00%、112.17%。

上述业绩下滑或亏损主要系受行业周期性变化影响,行业整体内需不足、地方债务管控政策趋严,导致城轨项目建设工期后延,公司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与噪声控制业务收入确认压力增大、行业竞争加剧毛利率下降、回款不及预期、管理费用上涨以及联营企业亏损增加等因素,全年业绩同比有较大下滑。如果后续公司营收未能有效增长、毛利率持续下滑、费用无法有效控制则业绩存在继续下滑的风险。

(二)毛利率下降风险

2023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32.39%,较 2022年下降了 8.68个百分点。

随着行业技术水平进步以及市场竞争加剧,未来如果公司不能保持产品的持续创新,公司可能面临毛利率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三)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会逐步增加。公司主要原材料钢材的采购付款模式一般为款到发货,而销售回款周期较长,采购付款与销售回款存在时间差,导致公司资金流动性压力较大,容易引发流动性风险。公司客户相对集中,若公司客户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发生恶化,可能引发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从而进一步加剧流动性风险和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我国轨道交通减振降噪行业的竞争较为充分,随着行业宏观政策的不断优化与市场环境的日益成熟,当前业内的竞争者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新兴市场参与者也在不断涌现,加剧了行业的竞争态势。面对这一挑战,若公司无法紧跟行业发展潮流,持续创新技术、提升服务水平、拓展下游市场、并有效降低生产成本以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业绩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五)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群体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施工与业主单位。鉴于主要客户群体中,中国中铁中国铁建等大型国有工程企业下属的工程局占据较大比例,因此公司面临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若未来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施工单位或业主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做出不利于公司的选择,且公司未能及时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开发其他潜在客户,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遭受较大冲击,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亦存在显著下滑的风险。

(六)新业务开拓的风险
为加快从产品供应商到数据服务商的转型步伐,公司积极开拓轨道声纹信息监测和智慧运维业务作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但该业务在国内市场尚处于新兴发展阶段,尚缺乏统一的行业规范与业务模式。若公司在一定时间周期内无法实现新业务的广泛应用,这将对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七)核心竞争力风险

1、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是公司竞争力的基石,涵盖了专利、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等重要元素,由公司技术研发团队开发并掌握,不依赖于任何特定的核心技术人员。

为确保核心技术的安全与完整,公司采取了申请专利、保护软件著作权、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以及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等多重措施,构建了一整套全面的技术及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然而,若因核心技术相关信息管理不善导致泄露,将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研发创新的基本要素,稳定的科技人才队伍对于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持续技术领先至关重要。随着轨道交通减振降噪行业的不断发展,行业内对高端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强,若公司无法激励现有技术人才或无法吸引更多优秀技术人员的加入,将削弱公司的研发实力和技术优势,最终对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经营发展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3、技术革新风险
随着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内部竞争加剧,新材料与新技术的研发迭代至关重要。为了保持技术先进性和市场竞争优势,公司必须伴随国家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创新导向,持续增加研发投入,积极拓宽研究领域,迅速掌握新技术、新工艺。

若公司在技术上无法取得重大突破或实现革新性研发,公司可能面临市场竞争的被动局面,进而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八)行业依赖导致市场饱和风险

近年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周期处于相对低位,结合地方债务管控政策趋严等因素影响,全国城轨项目建设工期后延。未来,如果行业政策支持力度继续下降或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导致行业整体市场空间进一步下降,进而导致公司营收压力增大,对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和收入确认造成不利影响。

(九)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钢弹簧浮置板道床隔振系统、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以及轨道声纹在线监测与智慧运维系统,现阶段主要应用于轨道交通领域。然而,轨道交通行业的整体发展受到国家产业规划、宏观经济状况、区域发展差异及各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的显著影响。若未来各级政府缩减在轨道交通领域的投资规模,或采用特殊及高等级减振降噪措施的里程有所减少,公司在轨道交通减振降噪领域的市场发展空间可能会面临饱和的风险,进而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度/2023 年12月31日2022年度 /2022年12月31 日
27,473.9039,427.03
27,335.3139,424.06
127.726,399.14
-744.766,121.19
2,145.46-241.76
132,710.2276,381.36
153,605.27107,671.60
(二)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2022年度
0.010.57
0.010.57
-0.050.54
0.108.74
-0.588.36
7.515.68
(三)主要变动原因

1、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2022年分别下降 98.00%、112.17%,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减少 11,953.13万元、毛利率下降 8.68个百分点、管理费用增加 1,629.85万元、资产和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670.85万元及对参股公司投资损失 584.10万元等因素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资产较2022年分别增长73.75%、42.66%,主要系首次发行股票导致货币资金、股本及资本溢价增加所致;
3、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2022年分别下降 98.25%、98.25%、109.26%,主要系公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下降 98.00%、112.17%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获批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引领行业发展方向

2023年 8月 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批准公司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与噪声控制工程技术中心,明确要求通过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推动我国城市轨道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为国家和地方环境管理提供政策、标准、规范以及工程技术、设施运行管理等多维度支撑。环保部批准依托公司建设国家工程技术中心是对公司科研实力的认可,特别是行业相关政策和标准的制定将大幅度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二)坚守声学基础学科领域研究,声纹数据技术护城河逐步构建
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研究环境声学和噪声控制技术,利用声音的物理属性和信息属性,在轨道交通领域创新性研发多种噪声防治技术手段和有效声纹数据收集、分析系统。公司将声纹信息的运用贯穿城轨工程全过程一体化统筹管控,可以有效的提升公司声学基础领域研究能力和技术水平,具体包括从环评阶段开始运用噪声振动工程数据库和高精度数值仿真预测,到设计阶段涉及的噪声振动控制专项服务,再到建设阶段的全序列噪声防治技术手段,最后运维阶段研发了承载智慧交通属性的“轨道声纹在线监测与智慧运维系统”。报告期内,公司上述“智慧运维系统”已在全国多个城市的城轨线路实现应用。通过系统提供智慧运维服务和轮轨状态在线监测服务,公司获取了大量的城轨噪声振动数据,持续的数据积累将激发公司城轨声纹信息的探究和研发能力,并赋能公司轨道噪声和病害的物理防治工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战略支撑。

(三)为国产化自主技术应运而生,减振降噪全序列产品稳步迭代
公司为推动“阻尼钢弹簧浮置板道床隔振系统”科技成果转化,在轨道交通特殊等级减振降噪措施领域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体系,相关专利荣获“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钢弹簧浮置板道床隔振技术持续迭代创新,开发的“统一内置”预制浮置隔振轨道和高速钢弹簧浮置板轨道获得市场认可,促进了城轨振动噪声污染防治技术的发展。同时,公司凭借扎实的噪声污染防治科研能力和技术底蕴,采取多样化、全序列产品策略,产品种类覆盖轨道、建筑、桥梁、隧道、设备等多场景全维度减振降噪需求,可以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

公司继续保持研发投入。截至 2023年末,公司共拥有专利 110项,其中发明专利 24项,实用新型 85项,外观设计 1项。

(四)打造多元化的股东所有制结构,助力企业增强活力和影响力
公司自科研院所孵化而来,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实国家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政策,由一群怀揣“科技兴邦”的科技工作者筹备资金合资共建而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研发团队及销售团队核心人员多为公司股东。其后,秉承着科技交通、声音解构的创新理念,公司陆续引入产业资本和创投基金,将国有资本的雄厚优势和创投基金的灵活机制完美结合,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三会运作方式,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能力,提升外部市场开拓能力。同时,在公司上市发行阶段,公司核心高管及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的形式,共计获配金额3,920.40万元,获配股数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5.97%,彰显对公司持续发展能力的信心。

(五)构建完善的自有产能体系,智能化生产模式匹配产品矩阵
公司在北京市高端现代制造业基地建有集生产、实验、科研、交付为一体的综合产业基地,配有精密化数控加工车间和自动化生产线,实现了生产制造向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低成本、更快交货周期的发展战略。2023年度,公司陆续引进了国际品牌车铣复合加工中心、国内顶尖数控激光切割机、提升改造了机器人数控钳工加工生产线、建立了声屏障自动装配生产线,这些智能数控加工的改造,降低综合制造成本的同时提升生产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在生产加工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此外,北京产业基地顺应信息数字化时代要求,搭建了 ERP、MES、OA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对生产过程中的各项业务流程进行集中管理和监控,实现全体生产人员数据化操作模式,严把产品质量关。同时,广州聚氨酯智能生产研发基地和河北生产基地的建立,将加快公司自有产能体系的建立,形成生产闭环管控模式。

七、研发支出及进展情况
(一)研发支出情况

2023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 2,056.20万元,同比下降了 8.25%;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7.48%。

(二)研发情况
2023年度,公司的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技术名称主要用途
阻尼弹簧浮 置道床隔振 系统技术用于轨道交通特殊等 级、高等级减振措施 钢弹簧浮置板轨道。
城市轨道交 通装配式浮 置隔振轨道 成套技术解决了传统现浇阻尼 弹簧浮置板轨道存在 的隔振降噪效果差、 施工现场环境污染严 重及施工工艺复杂等 难题,可以实现轨道 道床装配式施工。
高速阻尼钢 弹簧隔振器 和减振道床 技术用于开发适用速度在 100~200km/h范围内的 隔振器和钢弹簧浮置 板道床。
技术名称主要用途
  
TOD上盖振 动噪声专项 精准控制技 术应用于以轨道交通车 辆段上盖为主的上盖 振动噪声控制项目。
隔离式高弹 性减振垫技 术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 作为轨道交通高等级 减振措施,能够有效 降低列车运行产生的 振动与噪声,改善沿 线环境质量。
重型调频钢 轨耗能技术通过动力吸振技术进 行钢轨减振降噪、减 缓波磨发展甚至消除 钢轨波磨。
大荷载阻尼 弹簧隔振技 术民用建筑和锻锤、压 力机、汽轮发电机组 等大型动力机器设备 的隔振。
轨道智慧运 维与病害治 理技术实现轨道运维管理的 标准化、规范化、精 细化和智慧化,提升 城市轨道交通的运维 效率与安全。
阻尼剂技术用于开发阻尼剂,阻 尼剂与弹簧及隔振器 阻尼结构结合之后提 供阻尼力,满足系统 阻尼并抑制弹簧共振 。
基于场景和 大数据的仿 真技术用于指导公司的产品 研发和项目实施。
基于多元化 解析的在线 监测技术实时监控分析运营线 路的轮轨振动、噪声 、位移等变化情况, 可解决噪声振动投诉 纠纷,为运营安全和 环境噪声振动达标控 制提供保障。
技术名称主要用途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以声学研究为基础,基于防治主体的物理属性,运用减振降噪系列产品,实现噪声振动污染精准物理防治;基于防治主体的声纹信息属性,运用人工智能、声纹数据和状态监测体系,形成智慧运维、结构安全和病害治理业务,并将上述技术和产品逐步应用于轨道交通、工业与民用建筑、机械装备、船舶工程等多个板块。

根据查询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2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757.301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47元,共计募集资金65,640.06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5,098.0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0,541.9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1月 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420.1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58,121.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2号)。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A 
项目投入B1
利息收入净额B2
项目投入C1
利息收入净额C2
项目投入D1=B1+C1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
E=A-D1+D2 
F 
G=E-F 
注:(1)募集资金净额已经扣除发行费用中的14.53万元的印花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印花税尚未支付;(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万元,尚未到期归还。上述原因导致差异金额合计8,985.47万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账号募集资 金余额
32320188000049764274.48
11050136360000000537262.62
10263000001360873113.34
20000015051600111091110-
1109096698102050.06
02000488192001642331.14
3232005300001087023,597.00
11050236360000000074*14,879.00
102630000013732693,364.00
 32,491.64
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账户10263000001373269为购买七天通知存款自动生成账户。

(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2023年 3月 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758.85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913.60万元,分别于 2023年 3月 6日、2023年 3月 7日完成置换。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6-11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3年 3月 1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日常生产经营,同时保证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流动性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年,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额度内的现金管理事项,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七天通知存款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31,840.00万元。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的情况详见下表:

存放银行产品名称认购金额 (万元)产品类型起息日到期日预期年化 收益率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窦店支行七天通知存 款2,000.00通知存款2023-3-162023-3-312.0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窦店支行七天通知存 款2,000.00通知存款2023-3-162023-5-52.0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窦店支行七天通知存 款2,000.00通知存款2023-3-162023-6-62.0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窦店支行七天通知存 款3,000.00通知存款2023-3-162023-7-132.00%
存放银行产品名称认购金额 (万元)产品类型起息日到期日预期年化 收益率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窦店支行七天通知存 款1,857.50通知存款2023-3-162023-8-142.0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亚运村支 行七天通知存 款23,597.00通知存款2023-3-17 2.1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亚运村支 行七天通知存 款500.00通知存款2023-3-172023-6-162.1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亚运村支 行七天通知存 款200.00通知存款2023-3-172023-9-222.1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亚运村支 行七天通知存 款300.00通知存款2023-3-172023-12-212.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市分 行营业部七天通知存 款4,879.00通知存款2023-3-16 1.7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市分 行营业部七天通知存 款200.00通知存款2023-3-162023-4-141.7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市分 行营业部七天通知存 款200.00通知存款2023-3-162023-7-31.7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市分 行营业部七天通知存 款5,000.00通知存款2023-3-162023-10-181.7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市分 行营业部七天通知存 款4,000.00通知存款2023-3-162023-11-211.7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国贸支行七天通知存 款3,364.00通知存款2023-3-21 2.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国贸支行七天通知存 款100.00通知存款2023-3-212023-7-42.00%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 9月 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币 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万元,尚未到期偿还。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 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基于前述核查程序,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予以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
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直接持股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职务持股数量
大股东24,999,348
大股东一致行动人2,003,407
董事、总裁5,754,015
副总裁4,518,410
副总裁兼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2,270,501
上市日至 2023年末,上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持股数量未发生减持。

(二)间接持股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国金证券九州一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 2,244,074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职务
董事、总裁
副总裁
副总裁兼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
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注:赖嘉俊于 2024年 1月辞任董事,不存在直接持股的情况。上市日,赖嘉俊通过广州越秀智创升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州同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间接持有公司 2,001.29 股及 32.83 股,穿透层级较多,持股数量较少。截至 2023年末,广州越秀智创升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州同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动。

上市日至 2023年末,上述通过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曹卫东通过北京国奥时代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北京国奥时代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472,019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比例的 5.64%;曹卫东直接和间接持有北京国奥时代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61.87%股权。上市日至 2023年末,曹卫东通过北京国奥时代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未发生变动。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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