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永道(837592):回购股份结果
证券代码:837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4-045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于 2023年 10月 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了《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回购方案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回购用途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1.0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3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 10.49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 200%。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500,000股,不超过 1,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80%-1.61%,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 550万-1,100万,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二、 公司为实施回购所做的准备工作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1月 10日召开了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相关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安排开立了回购证券账户以及资金账户,并于 2023年 11月 28日完成相关账户开立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实施回购的日常工作。 三、 股份回购期限公司股价情况
四、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3年 11月 10日开始,至 2024年 5月 9日结束,实际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0%,未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由于制定《回购股份方案》前连续多个交易日公司股价低于发行价(10.38元/股), 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结合公司当时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前 3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 10.49元,拟定回购价格不超 过 11.00元/股。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公司未变更回购价格上限。自公司 2023 年 11月 28日完成回购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开户至回购期限届满,股票价格始终超过回 购价格上限,因此公司未实施回购。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五、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六、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七、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到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受二级市场股价影响,公司无法实施回购,不涉及回购股份后续安排事宜。 九、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对账单》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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