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景生物(688068):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原标题:热景生物: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5月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目 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2)。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5月 21日 14点 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 5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 5月 21日至2024年 5月 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议案一: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工作回顾 1、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125.12万元,同比下降84.78%,主要为新冠相关业务营业收入大幅下降95.91%所致,公司非新冠相关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0,844.69万元,同比增长31.82%,公司的战略布局及主要业务也取得了良好进展。公司常规诊断试剂、诊断仪器和生物原料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7,988.47万元、2,065.51万元和790.71万元,分别同比增长29.02%、77.16%和111.13%,其中:(1)公司优势产品肝炎肝癌类诊断试剂实现营业收入10,123.26万元,同比增长20.48%;(2)心脑血管类诊断试剂实现营业收入12,562.65万元,同比增长30.83%;(3)感染炎症类诊断试剂实现营业收入5,979.24万元,同比增长34.36%;(4)肿瘤及甲功激素类诊断试剂实现营业收入5,028.99万元,同比增长53.99%。 具体到常规诊断试剂业务的技术平台,磁微粒化学发光法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0,912.34万元,同比增长44.96%,其中:(1)大发光平台(C2000、C3000等C系列试剂)实现营业收入10,622.09万元,同比增长55.54%;(2)小发光平台(MQ60系列试剂)实现营业收入20,290.25万元,同比增长39.98%;磁微粒化学发光技术平台营业收入占比从上年度的72.42%增长到81.37%,成为公司最主要的技术平台。 2、2023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以“发展生物科技,造福人类健康”为使命,以创新为理念,以市场为导向,做强体外诊断主业,并基于生物技术发展趋势,积极拓展新的领域和战略布局。一方面,抓住机遇积极开拓市场,继续巩固及深耕体外诊断业务基础,扩大现有业务规模,秉承“创新诊断、价值检验”的理念,不断探索自主创新诊断技术平康工程”;另一方面,基于公司设立的未来技术研究院,探索前沿科技,不断拓展公司战略业务,积极布局抗体药物、活菌药物、核酸药物等生物制药领域前沿创新技术,并取得积极进展。公司基于健康中国发展战略,打造从诊断到治疗的全产业链发展战略;同时,公司也在不断加强文化建设、组织建设、人才建设,积极学习先进管理方式和理念,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3、公司董事参会及董事会决策情况 (1)董事参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董事参会情况如下:
2023年度,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高效决策,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阅,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推动公司经营管理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相关定期报告、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等重要事项,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其中临时股东大会2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全面贯彻执行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的各项工作,各项工作均得以顺利开展并有效实施。 4、董事会下设专委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切实履职,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就专业性事项充分与公司经营管理团队进行沟通,听取汇报并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全力支持管理层的工作,在推进董事会自身建设、公司发展战略研究等多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公司的经营运行、战略投资、财务审计等起到了严格把关的作用,推进了公司合规发展。 5、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6、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现场调研、投资者服务热线、投资者接待活动、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不断加强投资者关司严格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决策。公司致力于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目标。 二、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发展目标,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强化内部控制,控制经营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加强董事会自身能力建设,持续提升董事履职能力,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持续认真做好信息披露义务工作,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努力争创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2024年董事会的工作重点如下: 1、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024年度,董事会将团结公司经营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从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实施各项创新改进措施,推动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的稳定增长。 2、公司规范化治理方面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促进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严格遵守;优化公司的治理机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理企业;优化内部控制流程,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3、高度重视信息合规披露,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在董事会和公司各级领导的支持配合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 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进行了检查和审核,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经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不定期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相关制度的执行及公司依法经营和合规决策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和修改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忠于职守,勤勉尽责,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贯彻董事会决议,无任何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核,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项储存、规范使用、现金管理等进行了有效的规范和监督,切实保障了募集资金合理规范地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并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核了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定价公允。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平等、公允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状况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结构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内控作用。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度,监事会将继续履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在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内部建议、落实监督机制、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能力,切实保障股东权利得到落实。此外,监事会还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更好的履行对公司财务、风险控制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加强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应收账款 2023年末较 2022年末降低 76.81%,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下降所致。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前五名预付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8)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1、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2)管理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4)财务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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