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智能(300466):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13日 19:16:25 中财网
原标题:赛摩智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3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赛摩智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小宁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选举黄小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强化董事会的监管职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选举厉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厉达先生(主任委员)、袁朝春先生(独立董事)、黄小宁先生组成;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委员会由袁朝春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陈召强先生(独立董事)、黄小宁先生组成;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计委员会由卜华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袁朝春先生(独立董事)、厉冉先生组成;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陈召强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卜华先生(独立董事)、厉达先生组成;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厉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培元先生、李兵先生、吴洪军先生、朱伟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刘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聘任王培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李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聘任吴洪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聘任朱伟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聘任刘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伟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伟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



附件

(董事长简历)
黄小宁先生:1983年10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石油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至2017年在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锂电”)任职发展规划部部长;2017至2019年在中航锂电任职总经理助理/副总经济师(2017年至2018年负责发展规划,供应链管理工作;2018年至2019年负责国际、国内市场销售工作);2019年至2020年在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国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集团”)任职常务副总经理;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在科创集团任职总经理;2022年 4月至今在洛阳新能源投资发展集团任职董事长,同时兼任钠美新能源科技(洛阳)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1月20日至今在赛摩智能任董事长。

黄小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黄小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副董事长、总经理简历)
厉冉先生: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毕业于英国ASTON UNIVERSITY,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5年至2011年在江苏赛摩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国际部经理、副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7年11月在赛摩智能任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在赛摩智能任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厉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1,82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7.81%;厉冉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厉达先生、王茜女士(厉达先生与王茜女士系夫妻,厉冉先生为二人之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69,113,802股,占公司总股本31.58%;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117,381,450股,占公司总股本21.92%。公司副总经理王培元先生与王茜女士系姐弟关系,除此之外,厉冉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3.2.3条和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培元先生:196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2006年10月至2011年10月在赛摩有限任副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20年11月在赛摩智能任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11月20日至今在赛摩智能任副总经理。

王培元先生与公司股东王茜女士系姐弟关系;王茜女士与公司董事厉达先生为夫妻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厉冉先生为二人之子。除上述情况外,王培元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王培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兵先生: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2006年10月至2011年10月在赛摩有限历任销售总监、副总经理;2011年10月至今在赛摩智能任副总经理。

李兵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李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洪军先生:197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2006年10月至2011年10月在赛摩有限任营销中心总监;2011年10月至2019年11月在赛摩智能任市场总监;2019年11月至今在赛摩智能任副总经理。

吴洪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吴洪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伟峰先生:198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2年4月至2019年11月就职于赛摩智能人力资源部、证券部,2014年10月至2019年11月在赛摩智能任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11月至今在赛摩智能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朱伟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朱伟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3.2.3条、3.2.4条、3.2.5条所规定的情形,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朱伟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刘飞先生: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在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及分析工作;2009年7月至2016年10月在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资金岗主办;2016年11月至2018年11月在洛阳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任投融资部副经理;2018年11月至2020年7月在洛阳国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任预算主管兼信息化主管;2020年7月至2022年4月在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计划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22年4月至2024年4月在洛阳国宏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4年5月13日经赛摩智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为公司财务总监。

刘飞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刘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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