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泰电源(30015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13日 20:15:40 中财网
原标题:科泰电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24-012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六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松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人,合计持有有表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3人,代表股份
116,585,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329%;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9,6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2、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见证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李晗、潘雨晨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16,591,4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799%;
不同意2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201%;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9,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29.3905%;不同意2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的 70.609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的0%。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16,591,4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799%;
不同意2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201%;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9,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29.3905%;不同意2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的0%。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116,591,4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799%;
不同意2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201%;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9,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29.3905%;不同意2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的 70.609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的0%。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116,591,4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799%;
不同意2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201%;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9,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29.3905%;不同意2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的 70.609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的0%。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 116,591,4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799%;
不同意2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201%;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9,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29.3905%;不同意2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的 70.609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的0%。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6、《关于2024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同意 116,591,4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799%;
不同意2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201%;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9,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29.3905%;不同意2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的 70.609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的0%。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116,591,4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799%;
不同意2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201%;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9,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29.3905%;不同意2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的 70.609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的0%。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8、《关于子公司租赁经营场地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116,591,4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799%;
不同意2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201%;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9,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29.3905%;不同意2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的 70.609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的0%。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表决获得通过。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16,591,4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799%;
不同意2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201%;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9,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29.3905%;不同意2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的 70.609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的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16,591,4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799%;
不同意2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201%;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9,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29.3905%;不同意2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的 70.609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的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晗、潘雨晨;
3、结论性意见: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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