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尔特(00279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13日 20:45:52 中财网
原标题:瑞尔特: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为了提高中小投资者对股东大会审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有关规定对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远良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13日(星期一)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 13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 13日上午 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 18号公司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会议表决方式。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人,代表股份 157,27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63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157,27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63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34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8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34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82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部分董事及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王兵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邓光荣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无法出席,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永宽先生、黄兴孪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议案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议案五《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议案六《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逐项审议通过了议案七《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
议案 7.01 董事长罗远良先生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7.02 副董事长王兵先生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7.03 董事张剑波先生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7.04 董事邓光荣先生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7.05 董事罗红贞女士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7.06 董事王小英女士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7.07 独立董事陈培堃先生津贴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7.08 独立董事邹雄先生津贴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7.09 独立董事肖珉女士津贴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7.10 监事崔静红女士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7.11 监事卢瑞娟女士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 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7.12 监事吴玉莲女士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议案八《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议案九《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所涉及的分红政策相关内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议案十《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议案十一《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议案十二《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3、审议通过了议案十三《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4、审议通过了议案十四《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5、审议通过了议案十五《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6、审议通过了议案十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6.01提名罗远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57,2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4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79%。

16.02提名王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57,2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4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79%。

16.03提名邓光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57,2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4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79%。

16.04提名张剑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57,2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4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79%。

16.05提名罗红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57,2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4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79%。

16.06提名童华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57,2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4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79%。


17、审议通过了议案十七《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01提名陈培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157,2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34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79%。

17.02提名郑永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157,2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34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79%。

17.03提名黄兴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157,2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34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79%。


18、审议通过了议案十八《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8.01提名卢瑞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157,2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34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79%。

18.02提名吴玉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157,2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34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79%。

三、独立董事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陈培堃先生、邹雄先生、肖珉女士就 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向全体股东作了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发布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翁晓健律师、李昱程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14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