闰土股份(002440):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4年05月13日 20:46:10 中财网
原标题:闰土股份: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5月 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支持参股子公司江西华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聚能源”)营业的需要,拟为华聚能源申请融资2亿元按公司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保函出具之日起10年(具体担保期限以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阮静波、茹恒、阮加春、丁兴成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江西华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雷永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直接持有华聚能源20%股权;公司持有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巍华新材料”)20.56%股权,巍华新材料持有华聚能源38%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聚能源的资产总额16,060.99万元,负债总额6,953.41万元,净资产9,107.57万元,营业收入0.95万元,净利润-490.85万元,资产负债率43.29%。(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华聚能源资产总额17,804.08万元,负债总额8,959.00万元,净资产8845.08万元,营业收入264.14万元,净利润-262.50万元,资产负债率50.32%。(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茹恒先生为华聚能源董事,公司董事丁兴成先生为巍华新材料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三、担保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10年(具体担保期限以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3、担保额度:2亿元;
4、相关担保方和担保比例:华聚能源全体股东(或股东的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信用保证担保。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核定的担保总额为12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3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1,000万元(上述金额均系公司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担保的金额),实际担保余额为12,05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28%,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股东(或股东的股东)同比例提供担保,参股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按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相关股东(或股东的股东)同比例提供担保,参股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参股子公司华聚能源营业的需要,按持股比例为其融资2亿元提供担保。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华聚能源提供担保,相关股东(或股东的股东)同比例提供担保,参股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该担保事项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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