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合达(301029):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4-035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立国。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4年 5月 13日(星期一)下午 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 1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5月 13日 9:15-15:00。 股权登记日: 2024年 5月 6日。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6.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村尾桃园二路 33号 公司会议室。 7. 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1)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9名,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 242,220,5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278%; (2) 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 4名,代表有 效表决权股份 32,051,6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481%。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3名,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274,272,1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759%。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本次股东 大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272,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69,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272,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69,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272,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69,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272,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69,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1,675,6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0533%;反对 1,989,8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55%;弃权 606,6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2,7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5055%;反对 1,989,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3519%;弃权 606,6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426%。 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272,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69,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272,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69,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272,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69,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272,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69,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272,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69,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 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272,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69,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272,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69,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 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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