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药业(600211):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执行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4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执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药业”)持有的本公司 213.8397万股因股权转让纠纷被司法冻结。 ●华西药业持有的西藏药业股份将被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协助法院司法执行,涉及金额7700.5万元,执行区间自2024年5月11日起的10 个交易日内。按照2024年5月13日收盘价38.70元/股测算,共计需执行198.9793万股,减去目前已执行的32.15万股,后续还需执行166.8293万股。 ●本次司法执行不会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本公司今日收到华西药业的通知,其持有的本公司被冻结股份涉及司法执行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执行主体基本情况 华西药业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其持有的本公司213.8397万股因股权转让纠纷已被司法冻结(详见公司的相关公告)。华西药业告知本公司:华西药业在未收到法院以任何法定形式送达的关于本次强制执行华西药业所持西藏药业股份通知的情况下,华西药业持有的股份已被红塔证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助法院司法执行 32.15万股。华西药业根据红塔证券于2024年5月13日提供的执行计划如下:自2024年5月11日起的10 个交易日内,执行涉及金额共计7700.5万元。按照2024年5月13日收盘价38.70元/股测算,预计需执行198.9793万股,减去目前已执行的32.15万股(其中5月10日执行4万股,5月13日执行28.15万股),后续还需执行166.8293万股。 被司法执行前,华西药业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一)华西药业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司法执行不会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公司将持续关注华西药业所持本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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