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基达鑫(002492):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2:10:43 中财网
原标题:恒基达鑫: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4-015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4 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2: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9:25,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09:15—2024年5月15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4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167号西九大厦十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例示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6.00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7.00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合作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 及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00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披露情况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
2、 登记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167号西九大厦十八楼登记处,邮编:519015。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怡
联系电话:0756-3359588
传 真:0756-3359588
5、会议费用: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2;
2、投票简称:恒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
提案编 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6.00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7.00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合作开展供应链 管理服务及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8.00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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