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利斯(002330):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2:10:43 中财网
原标题:得利斯: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 5月 14日上午 10:0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4年 5月 14日以电话和微信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思敏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鉴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近期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经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基于审慎原则,经研究,决定取消原定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6项提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除上述取消部分提案事项外,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方式、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事项均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5月 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7票、否决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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