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畅银(30061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7:05:34 中财网
原标题:百川畅银: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百川畅银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政联系电话:0371-65585033
保荐代表人姓名:方羊联系电话:0371-6558503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 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否,详见本报告“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 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之“11.其他”相 关内容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2次,通过接受银行出具的对账单等方式每 月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均及时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均及时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均及时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保荐人于 2024年 1月 4日至 2024年 1月 12日期间对百川畅银进行了现场检查,现 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具体如 下:1、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5日收到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下发 的《关于对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2023〕77号(以下简称“警 示函”)。警示函主要涉及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不到位、开立首发上市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未履行审议程序以及 2022年资 产减值损失计提不准确等问题,保荐人已 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 逐项进行积极整改,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更好地履行信 息披露的义务,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投资者 权益。2、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3年三季度 报告,公司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 1,908.2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62.82%, 主要系受补贴收入未确认、行业政策和部 分项目撤场等方面的影响,且公司近两年 新投产的项目以小型项目为主,平均单个 投产项目装机容量有所下降,导致规模效
 应下降,毛利率下降。保荐人已提请上市 公司采取必要措施,积极应对以上情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详见本报告“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 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之“11.其他”相关内 容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详见本报告“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 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之“11.其他”相关内 容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 1月 9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股份交易行为规范、现金分红、内幕信息和 内幕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化情况)1、2023年度公 司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9,173.81万 元,同比下降 343.44%,存在业 绩大幅下滑的情 形。2、百川畅银 子公司百川未来 新能源技术(上 海)有限公司及 百川未来光伏技 术(上海)有限 公司,其管理人 员周丹桂及其配 偶马玉军涉嫌职 务侵占,相关采 购事项未进行集1、保荐机构重点关注 了公司 2023年度业绩 下滑的具体情况及下滑 原因,及时与公司相关 人员进行沟通,提醒公 司采取应对措施,制定 合理的经营策略,积极 改善经营成果,以切实 回报全体股东;并督促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2、保荐机构积极 关注案件进展,提醒公 司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体 系的建设,提高公司综 合管理能力,充分发挥 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 能,加强对各子公司业
 团统一审批。百 川畅银于 2023年 10月 31日向当 地公安机关报 案,并于 2023年 12月 5日收到了 上海市公安局松 江分局出具的 《立案告知 书》,截止 2023 年 12月 31日, 上述事项尚处于 立案侦查阶段, 司法机关对上述 事项的最终判决 结果是否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造成影响 存在不确定性。 3、2023年 12月 25日,中国证监 会河南证监局对 百川畅银出具了 《关于对河南百 川畅银环保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员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确 保内控机制安全有效运 行,为财务报告的真实 性、完整性,以及公司 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提供合理保证,促进公 司持续、健康、稳定发 展。3、保荐机构已督 促公司建立内部审查机 制,定期对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及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相关事项进行 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 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对 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严格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履 行复核程序,推动合规 建设常态化。
 〔2023〕77号, 警示函主要包括 (一)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 不到位;(二) 开立首发上市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 未履行审议程 序;(三)2022 年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不准确等问 题。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3. 股权激励所作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保荐代表人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情况1、2023年 7月 11日,中国证监会上海 监管局对我公司保荐的上海太和水科技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 水”)出具了《关于对上海太和水科技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 决定》(沪证监决〔2023〕125号), 太和水于 2017、2018年陆续确认抚州项
 目全部收入,经查,抚州项目部分水域 未完成最终治理,太和水存在虚增 2018 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的情形。截至 目前整改情况如下:太和水已对上述问 题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 整,持续完善并强化财务管理,加强全 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 任人员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 习,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夯实财务 核算基础,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 2、2023年 11月 23日,中国证监会重 庆监管局对我公司保荐的重庆四方新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新 材”)出具了《关于对重庆四方新材股 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2023〕59号),四方新材未按 规定及时就对庆谊辉财务资助事项履行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我公司在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函件 后,与上市公司一起仔细分析问题原 因,并落实整改,督促上市认真吸取教 训,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组织公司严格 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及信息披露制度,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 益。 3、2023年 12月 25日,中国证监会河 南证监局对我司保荐的公司河南百川畅 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百川畅银”)出具了《关于对河南百 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 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77号(以下简称“警示 函”),警示函主要包括(一)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到位;(二)开立 首发上市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履行审议 程序;(三)2022年资产减值损失计提 不准确等问题。截至目前整改情况如 下:公司已建立内部审查机制,定期对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及时发现问题 并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对证券法 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履行复核程 序,推动合规建设常态化。 4、2023年 12月 29日,中国证监会河 南监管局对我司保荐的棕榈生态城镇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棕榈 股份”)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14 号),棕榈股份未对土地收储 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责令棕榈 股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万元 罚款。截至目前整改情况如下:棕榈股 份针对相关问题及时完成整改,组织全 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 员持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
 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 勤勉尽责,切实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 量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 康、稳定和持续发展,截至目前,棕榈 股份已缴纳罚款。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刘 政 方 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5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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