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馨科技(002514):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5月 30日(星期四)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5月 3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 30日上午 9:15至下午 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现场会议地点: 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智路 2-2号喜马拉雅商业中心 N栋 8楼会议室 (六)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表决为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同时,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 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 股权登记日:2024年 5月 23日(星期四) (九)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2024年 5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如下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提案 1、2、3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6人,独立董事 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 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时间:2024年 5月 27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二)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 2024年 5月 27日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邮寄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证大喜玛拉雅 N座 8层宝馨科技,证券部,邮编 210012(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沈强、陈康艳 联系电话:0512-66729265 传 真:0512-66163297 邮 箱:[email protected] (五)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14 2、投票简称:宝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一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二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三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3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 30日上午 9:15至下午 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宝馨科技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宝馨科技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股东盖章(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股东登记表 截至 2024年 5月 23日下午 3: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本单位)持有宝馨科技(002514)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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