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智科技(870726):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870726 证券简称:鸿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广湛路高速路口西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大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游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622,3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22,3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发布的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19)、《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622,3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长游进代表董事会作《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结公司2023年整体经营状况及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并结合行业的发展趋势、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对2024年的经营目标及重点工作进行了分析讨论。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622,3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发布的公告:《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俞俊雄)》 (公告编号:2024-022)、《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杨闰)》(公告编号: 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622,3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622,3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总结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意见,并提出2024年监事会的工作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622,3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归纳了公司2023年度各项主要财务数据, 并对主营业务收入、各项成本费用、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现金流量等 指标进行了分析。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622,3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预算编制的依据、范围及管理要求,结合所处行业及业务发展情况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报告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的主要经营目标,并对预测的经营指标进行了分析讨论。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622,3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2023年度的投 融资情况,为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拟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合计向银行申请整体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500万元(含本数,含银行所有投融资方式及产品,有效期内融资额度可循环 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何时点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经批准的融资额度及有效期内(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全 权办理融资事宜。 具体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等以各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或资产抵押(含存货、房产、地产及其他资产)。 以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为公司在银行办理整体融资不超过人 民币75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622,3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发布的公告:《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622,3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发布的公告:《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 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22,3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广东京通投资有限公司、 湛江广盈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湛江市官渡光明电器有限公司均已回避表决。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发布的公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622,3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发布的公告:《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622,3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发布的公告:《拟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622,3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发布的公告:《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该议案分为5个子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子议案 1:《关于 2024年度公司董事长游进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股数6,622,3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子议案 2:《关于 2024年度公司副董事长宋亚养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股数24,622,3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子议案3:《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陈莹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股数30,622,3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子议案4:《关于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俞俊雄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股数30,622,3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子议案5:《关于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杨闰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股数30,622,3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子议案1:《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长游进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 广东京通投资有限公司、湛江广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子议案2:《关于2024年度公司副董事长宋亚养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 股东湛江市官渡光明电器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子议案 3、4、5均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发布的公告:《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该议案分为3个子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子议案 1:《关于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振中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股数30,622,3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子议案 2:《关于 2024年度公司监事黄伟健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股数30,622,3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子议案 3:《关于 2024年度公司监事黄兆有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股数30,622,3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发布的公告:《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公告编号:2024-04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622,3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发布的公告:《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622,3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万晶、朱园园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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