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瑞锂电(83352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号:2024-047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潘文硕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会议出席人员资格与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6,361,9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40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潘文硕先生、张健先生、何献文先生、周文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人员当选后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 (1)选举潘文硕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 36,361,9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选举张健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 36,361,9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选举何献文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 36,361,9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选举周文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 36,361,9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黄敏女士、胡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黄敏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前述人员当选后与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 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三)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王之平女士、劳忠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前述人员当选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 (1)选举王之平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数 36,361,9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选举劳忠奋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数 36,361,9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立丹、王莉明 (三)结论性意见 德瑞锂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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